臨近考試,大量的測驗和功課也逼在眉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使我連續三天也沒有動力或額外的時間更新網誌。想不到三天過後,我竟然對這個word文件夾出現陌生的感覺──這三天的時間過得太慢了,恍惚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繼續這個《追憶》特輯,上兩回也集中提及一件事情或物件,不知道大家能否猜得透《追憶.夥伴》這篇文章的「夥伴」是什麼東西。然而,今次筆者希望有少許「新搞作」──透過兒時的多種小玩意去回望昔日的童真。
還記得在小時候,家境清貧,根本沒有什麼電子玩意。電腦這個家家戶戶都必有一部的玩意,我也是在六年前才真正接觸過。除了電腦以外,我只接觸過「GameBoy」和「PS」這兩種電子玩意。
時間要回到幼稚園的時候:當時,筆者家裡不知何解有一部灰色的「GameBoy」遊戲機。我十分清楚記得它的機身十分厚大,而且是披著灰色的盔甲。顯示屏的大小猶如現今「NDS」遊戲機的其中一個屏幕,顯示屏的顏色只得黑白色。隨著科技日新月異,這款十多年前的電玩,到了今天,即使是別人免費送給你,你也未必會接受──什麼「NDS」、「PS3」、「PSP」甚至一部「iPhone」,無論其耐玩程度、畫質等各方面都遠遠拋離「GameBoy」。即使「iPhone」是一部手提電話,但它的功能幾乎與一部電腦沒有什麼分別,只要使用無線上網或付款上網,也能夠享有網上所有資源。先把話題岔開:筆者經常乘港鐵上課或下課途中,「iPhone」可說是無處不在──幾乎一個車卡裡至少能夠看見有十部或以上。人們都把目光全程注視在這部「iPhone」身上,手指與那塊輕觸式屏幕纏綿不斷──這好比幼稚園的我:常常拿著這部「GameBoy」,愛不釋手地與它癡纏──這應該是我由幼稚園便開始戴眼鏡的其中一個原因吧,我應該會是一個「毒男」──幼稚園便當上「毒男」,實在可悲。當然,這並非主因,另一個重大主因是我家的環境十分狹窄:看電視時,電視機和眼睛的距離十分近;且筆者兒時喜歡晚上躺在床上看書或做功課,因此才會這麼年輕便出現近視了。
言歸正傳,筆者當時每天也會花在超過四至五個小時,躺在床上玩「GameBoy」。然而,我的床舖是屬於「轆架床」上層的位置。話說有一次,我差點便釀出一場驚人的意外──我如舊躺在床上,但頭的位置卻在爬梯的旁邊。當我聚精會神地注視在「GameBoy」的屏幕時,我竟然因為羸了一場比賽而過份興奮,在床上翻滾,於是頭及上半身便不小心從爬梯的位置「倒吊」著,幸好,我當時用雙手用力抓著爬梯,再透過外婆的協助才成功把頭及上半身回到「轆架床」上層的位置。假如當時我沒有本能地抓著爬梯,我想我必定從「轆架床」的上層掉在地上,且這將會是真正的「人頭落地」──隨時導致頸骨折斷,甚至會半身不遂。現在回想,實在是驚險萬分。
使我著迷的「GameBoy」遊戲應該是「超級瑪莉奧」吧。這款遊戲的角色仍然出現在現今的電子遊戲機裡:當中的「孖寶賽車」可說是經典中的經典。而我當時所玩的「超級瑪莉奧」是透過闖關的模式遊玩,角色初時有三條性命,你必須避過所有障礙或怪物的襲擊,並且要用頭「頂」那些石頭的物品獲得金幣或積分之類的東西,最後走到一個門或星星的位置便能夠順利過關。我還記得自己當時的「打機」技術實在是十分「卓越」──竟然玩了幾個月也未「爆機」。
最後一次與它纏綿的地方應該在乘巴士途中吧。我還記得當時因為沒有充滿電池,因此玩了一會兒便沒有電。於是,我就將遊戲機隨手放在我旁邊的位置中。誰不知,我在下車的時間竟然忘記把它帶走──就是這樣,它被我拋棄在一輛城巴裡,怎樣找也找不到:一次冒失便結束了與它數個月以來的纏綿關係。然而這造就了購買「PS」的念頭,並成為了一段友情的「滋養」。
大約在小學二年級,我終於逼使父親買一部價值一千多元的「PS」遊戲機讓我延續這份「電玩情」。其實,當時我最希望能夠買「PS2」,可是,當時的「PS2」價值二千多元,因為價錢的關係,父親才不願買給我玩,這無疑有點失望。現在,這部「PS」的確是賣出去也是一文不值,即使是擺放在垃圾房一整天,也沒有人拿走。古董?大概是等到一百年後才會出現在拍賣會上吧。這部「PS」亦是披著灰銀色的盔甲,身上印有「Playstation」那個「P」的標誌。我還記得當時常常與父親到永利中心買一些「翻版」的遊戲光牒──二十元一隻,一百元七隻。當時這所翻版遊戲光牒的位置應該是今天的叫作「板娘士多」──平日時常光顧的「熱撈」小食店。十分深刻的是:這所售賣翻版遊戲光牒的商店的老闆從來不斷用手與你作出金錢交易,他們只會擺放一個籃子,選取你心儀的貨物後,只要拿給他看看你所購買的數量和擺放的金錢,便完成整個交易了──即使是需要找續,也是自己從籃子裡拿回適量的找續款項,經他示意後便可離開。小時候我根本不知道他們為何要這樣做,現在回想:他們應該希望逃避責任吧──萬一有海關突擊檢查,他們也能夠當作沒有接受任何交易,只是消費者主動把錢放在籃子裡,從而希望自己能夠脫罪。
然而,筆者透過這部「PS」遊戲與一名小學同學,現在仍是朋友的人「滋養」大家的友情。還記得在小學三年級的時間,我時常與這名同學一同上課和下課──其實我在早前的網誌文章也提及過,他亦是《二十位使我印象深刻的朋友》的其中一位。有一天,我們一起乘坐小巴時,他忽然問我:「可否借你的PS給我玩?」有義氣的我當然二話不說便答應了他。其後還到了他的舊居與他一同遊玩──當時大家時常玩的遊戲應該是「海賊王」和「Winning」這兩款。雖然「PS」的畫質遠低於「PS2」,而且耐玩度也是較「PS2」低,但我們也能夠樂在其中──這大概是因為大家不約而同:家裡沒有其他電子玩意吧。縱使遊戲是多麼的無聊或沉悶,當你更能與對方投入在這個遊戲裡,也是樂趣無窮的;一段車程亦然──當只得自己一個漫無目的,手裡亦沒有什麼「iPhone」或其他玩意時,這段車程必定會特別漫長──因為沉悶而漫長吧;假如有朋友陪伴你渡過這段車程,不但不會沉悶,還會樂而忘返呢。
「GameBoy」和「PS」這兩款過時的玩意,即使現在有人免費送贈予我,我也不會接受這份「厚禮」。縱然它現在已一文不值,但我仍然當它們是一件「無價寶」──帶給我無窮無盡的回憶,而且,這些回憶並非單以上述數千字便能盡吐的。一件已過時,一文不值的物品,竟然能夠帶給我極度珍貴的回憶;相比現在價值連城的「iPhone」、「PS3」、「PSP」,又能夠帶給我什麼回憶呢?
追憶過兩樣過時的玩意,我想應該要利用一些方法去阻止這些「毒霧」繼續瀰漫──其他非電子遊戲的小玩意吧。老實說,以下小玩意都是經過筆者的創意力和想像力所構思的,可能你們會感到十分無聊和幼稚,但它們的確帶給我種種珍貴且無價的回憶。
筆者曾經在早前的文章提及過:我希望自己能夠當一個「港鐵司機」,其實這個夢想在小時候已紮根在我的腦裡。還記得在舊居的時候,我時常與弟弟玩角色扮演──永遠都是我當司機;弟弟當乘客。我在上文曾經提及過筆者的床鋪在「轆架床」的上層位置,於是我便利用一些枕頭堆砌成門之類的物件──利用一個長方形的大枕頭當一道車門,並利用其他剩餘的枕頭倚在「轆架床」上層的鐵欄旁當作車身。於是我便扮演港鐵司機用力搖擺床頭的鐵欄,嘗試製造列車移動時震動的效果。駕駛列車當然少不得是列車的廣播吧──我在很小年紀已將一些地鐵的廣播背得滾瓜爛熟,即使是英文也考不起我!我最喜愛駕駛的路線必定是港島線吧──由上環駕駛至柴灣,再由柴灣駕駛至上環──就這樣便過了一小時。什麼「請勿靠近車門」我也說過成千上萬次了,最惹笑的是筆者嘗試模仿地鐵廣播那一把女人聲線,增加真實感。說起來,我也要多謝我的弟弟,他根本是我的「忠實」乘客──他由上環登車直至柴灣下車;再由柴灣登車直至上環下車。若不是他扮演乘客的角色,整個「遊戲」根本是十分沒趣的。
哈哈,當筆者回想以上的自製小玩意時,也不禁一笑──笑自己竟然花上一個小時的時間去玩這無聊的玩意。但我相信這是相對的:即使現時筆者每天花一個多小時撰寫文章,或許在十年後,當我回想今天自己撰寫文章的時候,也會覺得這是一件浪費時間的事情──當然,我不希望自己日後會有這種感覺吧。雖然這充滿想像力的遊戲,假如現在我問弟弟會否與我一同遊玩,他也會用力地搖頭拒絕,更甚的是對這個小玩意沒有任何印象。別說弟弟,即使是現在的我,也不會再次去玩──這根本只是一個童真的象徵。隨著人的成長,自然地會脫離或不再做一些事情,因為人的思想、價值觀也會隨著年齡、環境或其他因素而改變。
同樣地,這個富有創意力的小玩意,可說是物盡其用──無須花上任何金錢,也能夠帶給我模擬駕駛列車的效果。雖然這種小玩意十分無聊和幼稚,但即使是何等的無聊和幼稚,我也不會忘記自己曾經這樣無聊和幼稚過;弟弟曾經當過自己的「忠實」乘客。寫到這裡,竟然有點感嘆……我的確是一個「眼淺」的人。反思現在,縱然科技的進步令我能夠從電腦軟件裡模擬駕駛列車的效果,更不用鋪設車廂,也不用自己模仿廣播,全部已由電腦軟件一手包辦。但每次玩這款遊戲時,為求增加真實感,我也會把弟弟趕走,並把房間上鎖。縱然這款遊戲能夠有更強烈的真實感,但弟弟再無法當我的「忠實」乘客。以前的小玩意,雖然無聊和幼稚,但有弟弟作乘客,一邊駕駛列車,一邊「吹水」,總是能夠玩一個小時;但現在呢?即使真實感更濃烈,但沒有弟弟作乘客,自己獨自一人對著那個不會說話、沒有思想、沒有感覺的螢幕,根本不能玩一個小時──那種沒有交流而產生的寂寞感,比以前的小玩意更無聊。
在早兩天,我看過一段由「facebook」朋友所分享的影片。內容大概講述人類只懂對著那部「iPhone」,永遠也不願放手。這好比我在上文曾經提及過:車廂裡,十個有五個乘客也是沉醉在「iPhone」的世界裡,在他們眼中只有「iPhone」,可說是目中無人。即使車廂裡發生什麼事情,甚至連到站也不知道。或許,科技世界能夠帶給大家更多的方便──例如筆者無需再次使用枕頭堆砌車廂,不用不斷重複那些廣播,只要坐在電腦面前就能模擬這種效果了。但人們過份沉淪在科技世界裡,只會令自己損失更多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和接觸。縱然大家可以透過「msn」、「facebook」、「e-mail」來作交流,雖然方便,這些交流再多也好,也不及親手去撰寫一封信時的好。網上聊天工具的好是可以實在地說出──方便、快捷;但親手寫信的好看似虛無,但其實是十分實在──從一個人的筆跡也能夠看出對方在寫信時的心情或感受,並增添一份真摰感。簡單來說:最原始的方法或許未能與時並進,但卻能夠得到更有深度的感受。
正如筆者與弟弟昔日的小玩意──我扮演司機;他扮演乘客,縱然真實感不強且無聊,但這種玩意卻能體現出人與人之間實實在在的交流──我們能夠透過扮演期間的一些對話來增進感情;然而,電腦的模擬駕駛遊戲縱然能夠增添真實感和趣味性,但這種玩意根本無法體現人與人的交流,你只能對著一個死物,怎能有交流呢?即使有多大的趣味性和真實感,當你長時間遊玩的時候,必定感到無聊,可能比原始的小玩意更無聊。
人與人的交流實在太重要。有人可能說:「我可以透過『msn』、『facebook』等聊天工具作交流。」沒錯,這的確能夠使人與人之間有交流,但並非直接──它們只是一個媒介,間接製造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但親手寫的信、親口說的話都會給人一種實在的感覺,這樣的交流才是有深度和得以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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