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Diary 2008
人際關係相處的藝術
To1212
暱稱: ringo
性別: 男
國家: 香港
地區: 觀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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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23 日  星期五   晴天


法律常識 傷心 分類: 服務

法律常識問答

至於刑事法(criminal law),刑事法主要涉及犯罪(crimes),例如:姦淫擄掠、殺人放火、濫用暴力、開賭販毒、偷竊詐騙、貪贓枉法、叛亂造反 … 等罪行。在極嚴重的刑事案中,原訟法庭(Court of First Instance)的法官 須會同 陪審團 一起審案,陪審團 (jury) 通常是用 電腦隨機 在入境處的人口資料內選出,一般重案需 七位陪審團 員 (juror)  (在一些案件中法官亦可下令 改為 九位) 。

根據基本法,在刑事案中,市民享有以下權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審訊必須由獨立的審判機關以公平公開的原則及依照法律進行。

嚴重案件須由陪審團在法官指導下判決。

被告先假定無罪,控方須提出證據,證明在沒有合理疑點下控罪成立。换言之,舉證責任在控方。

對於控罪,被告有迅速的知情權。


恐嚇取財之法律責任

案例

大頭平日遊手好閒,不愛讀書,某日他想去打電動玩具但是身上沒錢,看到班上同學阿呆經過,便向阿呆「借」500元,命令阿呆交出錢來,否則要揍他,阿呆怕挨揍,只好乖乖把錢從口袋掏出來,問大頭有何法律責任?

解析

(一)民事責任方面

  大頭向阿呆借錢,命令阿呆交錢出來,否則要揍他,使阿呆心裡害怕把錢交出來,大頭是用不法的行為侵害了阿呆的權利,因此可以透過本網站查詢關於「侵害權利」行為的民事責任為何?

  依照民法第 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刑事責任方面

  大頭向阿呆借錢,命令阿呆交錢出來,否則要揍他,使阿呆心生畏懼,把錢交出,其行為雖稱「借」,可是實際是以「恐嚇」為手段,使人因害怕而交出財物,因此可以透過本網站查詢關於「恐嚇」行為的刑事責任為何。

  依照中華民國刑法第 346條第 1 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被告有適當時間準備辯護。

被告有聘任律師的權利。

被告有迅速審訊的權利。

被告有法律援助的權利。

被告有要求傳召證人作證的權利。

被告有盤問控方證人的權利。

被告有庭上語言翻譯的權利。

被告有緘默的權利。


事實上,要避免 干犯刑事罪行,只需普通常識,而並不需要深入研讀有關法律,因為只要我們做人光明正大、理直氣壯、行得正、企得正,我們就不會犯法了,

蓄意瞞稅 也是一項 刑事罪行。


基於歷史原因,香港的法律 源於英國,而自 一九九七年 香港回歸祖國後,祖國 為了保護香港同胞的利益,維持香港社會的繁榮和安定,承諾在回歸後五十年內,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即是在 維護祖國統一 的大前提下,容許香港繼續實行 資本主義制度,並制定 基本法,保障 香港同胞的自由和權利。

所謂窮人,是指那些資產 不超過 十五萬五千八百元的人。

滋擾,又叫妨擾。
公眾性滋擾,是指 侵權行為 已經影響了公眾人士的生命、健康、安全、舒適、方便 及 使用公共設施的權利。

 

助理處長(刑事)黃福全先生,昨召開記者會和接受電台訪問「釋法」,強調 藏有淫照無罪,向公眾人士 發布淫照 才算犯法,為大眾釋疑。

如果朋友間傳閱、或以電郵傳送 淫褻照片給朋友,不算違法。但將照片發布、傳閱、出售 及 出租給 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便算犯法;至於 通過互聯網、討論區 發放給網友,網友 屬公眾人士,所以 亦算犯法。

對於如何界定 淫褻 ,黃福全解釋,在刑事上 以常識判斷 淫褻,是否涉及暴力、厭惡 或 腐化,如可看到 性器官 和 性器官接觸,實際情況交由法庭決定。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 或 要挟的方法,强行 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数额巨大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其中 若牽涉 私人時間

私人休息時間,而  並非 工作時間。      分別

 

簡 單 來 說 , 貪 污  是 指 有 人 利 用 不 正 當 的 手 法  去 謀 取  個 人 的 私 利 , 從 而 引 至 其 他 人 的 利 益 受 損 。 貪 污  直 接 帶 來 很 多  不 公 平  和  不 合 理 的 情 況 , 更 嚴 重 的 是 會 間 接 令 市 民 的  生 命 財 產  受 到 威 脅 。 廉 政 公 署 所 執 行 的 《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 的 立 法 精 神  就 是 要  維 護 社 會 廉 潔 公 平 , 並 保 障 機 構  及 僱 主 的 權 益 , 懲 治 濫 用 職 權 , 假 公 濟 私 的 僱 員 。 法 例 監 管 所 有  公 營  及  私 營 機 構  僱 員 的 貪 污 罪 行


假 公 濟 私 的  僱 員  損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幾歲開始 可以工作 , 賺錢 ?

已年滿13歲;及 已完成中學三年級 教育的證據
(a) 不得在任何一天的上午7時前 或 晚上7時後受僱;
(b) 不得在任何一天受僱 超過8小時;
(c) 不得受僱連續工作超過5小時 而其後 無最少1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或
(d) 不得在僱傭期間 或 因為該項僱傭 而須提起 或 搬動超過18公斤的負載物。


免費法律諮詢計劃
它們 大致 可分為 九個主要範圍:

1. 婚姻訟務;
2. 業主與租客問題;
3. 勞資糾紛;
4. 遺產分配;
5. 商業及產權糾紛(包括簡單的合約及借貸事宜);
6. 刑事;
7. 人身傷害
8. 破產問題及
9. 負債問題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計 劃 > 當 值 律 師 服 務 之 法 律 諮 詢 中 心

開 放 時 間
由 晚 上 六 時 廿 五 分 至 晚 上 七 時 四 十 五 分

觀 塘 民 政 事 務 處 ( 星 期 三 )
九 龍 觀 塘 同 仁 街 6 號 觀 塘 政 府 合 署 3 字 樓
電 話 : 2342 3431

灣 仔 民 政 事 務 處 ( 星 期 二 及 星 期 三 )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修 頓 中 心 130 號 21 字 樓
電 話 : 2835 1997


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否則,他會 受到法律制裁。


•僱員的行為;
工作的能力 或 資格;
•法例的規定;
•其他實質理由。


〈殘疾歧視條例〉︰在聘用、工作待遇、工作環境等方面對殘疾人士作出歧視均屬違法。僱主有責任為殘疾人士提供一個合理的工作環境。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任何人 或 構構 基於 家庭崗位 而歧視另一人(不論男女),即屬違法。

  守法意識

教育我們的新一代,需要採取全面而持續的策略,使他們 從小學開始 便學習所需要的知識、能力 和 價值觀,成為盡責、守法 的 公民。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與 消費者保障 有關的法例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取財罪


法律 與 治安

 


( 2007-04-20 08:23 )來源:廣州日報

裸聊,憑直覺似乎與傳播色情內容有關,屬違法犯罪活動。然而,要把裸聊行為入罪,進行定罪處刑,僅憑“疑似”某類犯罪是不行的,“近似”或“極類似”也不足為據。定罪處刑只能根據“罪刑法定”的原則。

據報道,2005年9月15日,36歲的家庭主婦 張某 在家中用 視頻與多人共同進行網路裸聊時,被北京治安支隊民警與分局科技信通處民警抓獲。很快,案件被移送到檢察機關,檢察機關以 聚眾淫亂罪 起訴到法院。後經反覆研究,檢察機關於2007年2月撤回起訴。

現代網路技術發展快,由文字聊天轉眼到了視頻聊天。而裸聊,只是視頻聊天者的形態,無關乎更高於視頻的技術,反而是 關乎 道德與法律,關乎 罪與非罪 。裸聊,尤其是“與多人共同進行”的裸聊,憑直覺似乎與傳播色情內容有關,屬違法犯罪活動,應在打擊之列。然而,要把裸聊行為入罪,進行定罪處刑,僅憑“疑似”某類犯罪是不行的,“似”或“極類似”也不足為據。定罪處刑只能根據“罪刑法定”的原則。該原則已成世界各法治國家的公理,用那句法諺來說就是:“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我國的現行《刑法》則表述為:“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 法律定罪處刑;法律 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 定罪處刑”。這個“罪刑法定”原則在我國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有個採用的過程,1997年修訂前的《刑法》仍是適用類推原則,表述為:“本法分則沒有明文規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則最相類似的條文定罪判刑,但是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這即是已被我國現行《刑法》摒棄的類推制度。

裸聊是罪還是非罪?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以檢察機關當初起訴的聚眾淫亂罪來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的是: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 或者 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 管制。張某的行為是與多人共同進行裸聊,“聚眾”已是確鑿的了;“淫亂”行為,無論如何 也應理解為通常的物理空間意義上的、有實際接觸的行為,而網路虛擬空間 畢竟不同於 現實物理空間,虛擬的或稱視覺的“淫亂”總是有別於實際“淫亂”的,所以,說張某進行淫亂活動,近於類比,過於牽強。在沒有其他相關的司法解釋之前,依據“罪刑法定”的原則,張某的行為顯然還不能構成聚眾淫亂罪。

張某行為疑似的另一個罪名是“傳播淫穢物品罪”,也就是《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或者 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注意這裡需有個“情節嚴重”才能構成犯罪。再結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或者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資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體、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這些規定行為的,同樣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而“下列情形之一”即是或者達到傳播視頻文件四十個以上、或者傳播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實際被點擊數一萬次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但顯然,裸聊傳播的不是一個個視頻文件,而是一個視頻流的形式,數量難以認定。張某只有一次或幾次裸聊,顯然也就不足以被控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入罪。

裸聊之  罪與非罪 ,其區分難度還在於這類事 涉公民隱私 的活動,與公民權益相關,公權力在此地帶一不小心反而易於侵犯公民權益,比如 分居夫妻一對一 裸聊總不能定為非法。“罪刑法定”原則既已確立,即使 明顯對社會有所危害的行為法無明文規定 都不應為罪,況且只是公序良俗不鼓勵的某些行為。但若以裸聊 為媒 進行其他 違法犯罪活動,又是另外的問題了。(羅柏蔚)



2010 年 7 月 21 日  星期三   晴天


長江集團中心 死亡次數 傷心 分類: 服務

長江集團中心 死亡次數   死因聆訊               W. C. Po.                   工作原動力  強積金租金

     2010年5月25日,Interview
1. 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死,死於停車場。5月28日,可以 證明 溫家不俾返工,但是 周家是 循道衛理
* 2010年6月2日,答案,李嘉誠先生 前幾日 上午7時幾 已經揀定3、4隻好妖,事先聲明,後來 來者不接受
6月2日,下午 5:30 p.m ─ 5:31 p.m   簽僱傭合約 (周成添)
2. 2010年6月4日,星期五,上午死,女妖謀殺,斷頭,死於 B5停車場  32車位。
 2010年6月9日,下午7時幾,K. Tong Po. Station  證實 長江集團中心 被污染為 黑社會的地方。
 
3. 2010年6月10日,下午1:50 p.m.─ 2:10 p.m.,死於 G層停車場入口處行人路,兩邦人,邦會用女殺幽靈謀殺 Police,地上有幾滴血漬,穿衣。 不是為錢 而殺阿添
    2010年6月14日,中國銀行話 "不可以玩黑社會" ,迫去妓寨 是犯罪行為,不可以。
 
4. 2010年6月15日,下午12時幾,花圃中,某人放頭形,大家樂飲品,。下午2時10分掃B1停車場,顯現不精神狀態。 B2層女工,地面清水拖地。下午 2:47 p.m.出事,B3層 19號車位,之後,下午3、4時躺下車位死去。
 
5. 2010年6月中,阿添死於B7停車場 29車位。人身死。
2010年6月19日,掃 B1停車場,下午16:46 p.m. 周父出事。
 
6. 2010年6月21日,阿添死了,上午發生,阿添身死了,
7. 2010年6月24日,下午13:14 p.m. 花圃掃地,斷頭,阿添死了,公共衛生
8. 2010年6月26日,下午12:40 p.m ─12:50 p.m. 妖女徒斜殺神經管,阿添死於樓梯了,妖女徒謀殺。
    2010年6月27日,晚上,朱小姐口令,英文,意圖,證實她是 14 。
    2010年6月28日,答案,溫布冧(綽號) 是和合桃三合會幽靈。和勝義邦會要生人,不要死人。
9. 2010年6月28日,下午15:25 p.m. B3層, 66車位,撞牆,女妖用邪妖法,閉目。 (和勝義邦會放 3、4隻女妖引致 )
    2010年6月30日,下午7時幾,到裕民中心8樓,官塘民聯會,義工。
  
  2010年7月1日,劃分工作區,工作職責,例如停車場,B1停車場,高層停車場,低層阿添停車場,UG,G樓,花圃
10. 2010年7月3日,上午人死,低層停車場。
11. 2010年7月7日,上午工作時阿添死了,反 ,謀殺,幽靈。溫布冧有份謀殺,UG停車場。
   當日,下午 7、8時幾、Signal。           下午14:12 p.m  妖女徒 損害 神經管, 妖牙 , 妖眼 , 妖精  
12. 2010年7月8日,上午7時幾發生,14幽靈覊工作位置,破。下午1時幾,花圃掃地,溫布冧(綽號) 弄成義魂,之後,倒垃圾於垃圾箱,人形女妖損害身體,然後到 B2樓梯了,顯現 男謀殺幽靈  飛刀。 之後,斷頭
 
13. 2010年7月18日,下午16:55 p.m. 停車場出事。下午6時幾,有到 W.C. Po. 返家後,下午7時幾─20:01 p.m. 溫家放謀殺幽靈。   飛刀幽靈,女妖,幽靈,阿添人死了
  
      2010年7月19日,上午,正式掛名牌。                 7月19日,下午7時幾,顯現斷頭,廳中。
 
*2010年7月20日,阿添死於6月中,阿添死於B7停車場 29車位。人身死。
答案,7月17日,上午搵到身。該段時期, 6月中─ 7月16日,不是 阿添當值。
 
21-7-2010    1:30 a.m.   Chow Sing Tim 周成添   45歲   香魂     2003年死時仲係處男


2010 年 7 月 2 日  星期五   晴天


20宗案件 有組織謀殺 傷心 分類: 服務

20宗案件 有組織謀殺, 梳形謀殺

死因聆訊 謀殺 80 Police Public Service 公職服務,免受人利用。              受害者阿添 (人腦)               身體有缺陷的證明
 
2008310,房協不可以邦會 (和勝義邦會)                    溫家不俾魂,導致玩死。原因
2008113,循道衛理正式接管周家
 
八個幾月的調查 案件開始是
1) 2009年4月15日,謀殺案,殺令,死亡時間是11:30 a.m. 11:46 a.m. 死於B1停車場,伏於地下。5人形女妖謀殺,有兇器。   現時屍體發現。
 
2) 2009年6月19日,上午10:23 a.m.之前,死於G樓男厠,人形女妖 (大圈)拿著武器刀、斷頭,頭部有血漬,開眼死,人死,躺下。事後,女妖有話大圈。 是否邦會仇殺? 6月19日,江湖話不可以殺人,萬事有商量
 
3) 2009年8月30日,積金局調查,下午 9:00 a.m. 9:33 p.m. 人形死
 2009年8月30日,答案,以往日子係邦令 (壞令)之後,不可以邦會。
 2009年10月30日
 
4) 2009年11月12日,上午 9 interview勞氏清潔,圓方商場,斷頭,死1次。       
 
5) 2009年12月1日,上午1150 (大約)拖地後死於露台,生腦1215 溫毒門女妖1
2009121,午膳,2粒,溫男仔承認爆竊    下午3時─4時,溫男仔口令,溫妖,令,求救!
 
6) 2009年12月15日,下午,50張相,  變成邦會頭,中勒索令 (壞妖放),外出斷頭。 (當日下午有到民政,Kwun Tong St.)     (證明 2010年1月3日,答案,2009年12月15日,中勒索令後,官塘斷頭顯現,斑馬線前。 )   聯合醫院可以證明。     
 
20091227,下午,房協收回1212 Report    房協,有何看法 1212有妖陣 (女妖喜歡空間大的地方)
 
20091230,溫布冧是洪門。      晚上,阿添有到 K.T St. 返家,中勒索令先,然後下午 11:51 p.m.
 
2009123117巴士,春椒令 L.D. 9:30 a.m. 9:53 a.m. 10時幾中令桃,解, 12:20 p.m. 打咭, 12時幾,溫妖勒頭位,新金都,女妖,溫布冧,飯盒,    1:12p.m. 齊全,下午2時、4時幾,喉嚨管,妖女徒後頸 Lin管。   5:17 p.m. 過程有反令。 L.D Check 1212溫男仔。答案,溫妖一定用令    髮型屋動機,阿添返不到1212要交租。求救!晚膳,溫布冧搶魂,咸魂安慰,晚間上課。食的中道,救!
 
7) 2010年1月6日,2009年12月31日, 9:53 a.m.   L.D. 生人魂返不到 L.D. 12樓,要返魂
 
8) 2010年1月11日案件 : 人形毆打欺凌死亡 Report (邦會謀殺下午1時幾,死於 觀塘賽馬會健康院 2樓。死者陳勤記的老闆 (1月7日),係佢死亡,人形,潮
 
內容 : 阿添死於賽馬會健康院 2左廳,幾個人形男人毆打阿添,二十分鐘內慢慢死,有打肚,身體有流血。陽間先,到陰間。躺伏在地上。      溫男仔有份參與,溫布冧唔俾做健康院 2樓呢份工。
答案,健康院 2溫家話晒事。幾個男人形 (好色) 埋身睇女人 (身材)。光頭佬睇中該處,玩女人。
 
9) 2010年1月24日,大約下午6:26 p.m.,陀地溫多口令,女溫妖埋身,不可以,溫男仔口令,邦會。  下午7時、8時幾,溫殺妖埋身,阿添死了。阿添冇腦,救未入相片Album,小康之家 周氏,之前死,救!    溫殺妖搶相片走,1215民協工作身,求救!   Album 是房協。                               
 
2010127Labour Department 證實阿添跛子,右腳。
2010128,朗豪坊 Labour Department 證實阿添斷右臂,垂手。     答案,換了阿添工作身幾次,溫家。             溫家、朱家有組織殺害身體。
 
2010130,案件,溫家4個,朱家2個,不承認52Police於是用淫魔 (淫魔令) 掩飾謀殺 Police藉口,迫咸色情
 
10) 2010年2月10日,事件,2家人攻擊之下死於家中,仇殺死。      小心
2010215,年初二,上午,出事。
 
11) 2010年2月28日,1212長者單位。  之後,上午到 Food Market,佳寶,煮膳,膳後,computer上網,出事,引致,魂有人放妖,女溫妖埋身,神智不清,要脅,上午魂死女溫妖迫去妓寨召妓。(消遣娛樂阿添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第二隻女溫妖,陰囊, Lin 魂,地上。求救!魂,不是阿添,是醫院員工。
 
2010年2月28日,事件,證實溫家動機是迫去妓寨召妓 (白天) 魂死
228,上午發生事件,恰當是晚上發生的。        公帑有正確用途,不是召妓
 
2010310Labour Department 12樓,阿添hospitalsignal 現。
 
12) 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死亡時間 10:20a.m. 11:20 a.m 寶光商業中心,掃樓梯而死,未到 B3 Level就死去了。 (B2 Level)
 
13) 2010年3月19日,上午10:30 a.m. 19:00 a.m (大約),下午6時幾,人形女妖埋身,斷頸 (折頸)救!
 
20103月尾,正式申請花園大廈關愛社 (合法團體) 成為義工,服務人羣。
 
長江集團中心死亡次數,             有組織謀殺
14) 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死,死於停車場
   2010年6月9日,下午7時幾, K. Tong Po. Station 證實長江集團中心被污染為黑社會的地方。
 
15) 2010年6月10日,下午1:50 p.m. 2:10 p.m.死於 G層停車場入口處行人路,兩邦人,邦會用女殺幽靈謀殺 Police,地上有幾滴血漬,穿衣。不是為錢而殺阿添
  2010年6月14日,中國銀行 " 不可以玩黑社會 "  迫去妓寨犯罪行為,不可以。
 
16) 2010年6月15日,下午12時幾,花圃,某人放頭形,大家樂飲品。下午210分掃B1停車場,顯現不精神狀態。 B2層,地面清水拖地。 下午 2:47 p.m.出事,之後,下午34躺下車位死去。 B3 19號車位
  2010年6月19日, B1停車場,下午16:46 p.m. 周父出事。
 
17) 2010年6月21日,阿添死了,人死。清潔工具。救!
 
18) 2010年6月23日,上午發生,阿添身死,救!
 
19) 2010年6月24日,下午13:14 p.m.  公用地方休憩處掃地 (花圃),斷頸, 掃地原因因為公共衛生
 
20) 2010年6月26日,下午12:40p.m. 12:50 p.m  妖女徒 (妖精) 斜殺阿添神經管,死於樓梯。
妖女徒謀殺。
 
 
2-7-2010   10:11 a.m.   Chow Sing Tim 周成添    45     香魂       公共服務存款        2003年死時仲係處男
 
 
 
 
 


2010 年 5 月 29 日  星期六   晴天


參考資料 傷心 分類: 服務

誹謗罪 《第21章 – 誹謗條例》

誹謗罪 屬 香港法例 第21條 — 誹謗條例 第5條:發布明知虛假的永久形式誹謗

任何人 惡意發布 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可處 監禁2年以上及被判繳付法院判處的罰款。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捏造事實 誹謗他人的行為 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

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所謂 情節嚴 重,主要是指 多次 捏造事實 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 造成 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

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 致其 精神失常 或 導致被害人自殺的 等等情況。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 刑事責任年齡 、具有 刑事責任能力 的自然人 均能構成本罪。

因誹謗 引起 被害人死亡的;引起 當地群眾公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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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5 月 22 日  星期六   晴天


參考資料 傷心 分類: 服務

家庭生活教育資料中心

家庭生活教育 主要是透過 講座、研討會、展覽、工作坊、技巧訓練 及 大眾傳媒節目等,向公眾人士 灌輸有關個人與家庭的發展過程的正確知識、技巧和態度,服務內容包括:

1. 個人的基本需要、成長和行為,例如:每個成長階段的生理、社交和心理特點。
2. 不同角色 與 人際關係,例如:婚姻關係、親子關係、父母之道 和 人際交往。
3. 性教育 及 與性有關的責任,例如:兩性的分別、對性的態度、生育問題 和 家庭計劃。
4. 家務處理 及 健康教育,例如:制訂家庭收支預算、家居安全 和 精神健康。

一個穩定而進步的國家,正是由 在愉快的家庭環境中成長、身心健康 並且 富責任感的個人組成。這就是 提供家庭生活教育服務 背後的基本理念。

增添生活情趣的方法

在2006年,全港就業人口 每月入息中位數為 $10,500。
人人皆能 興趣及能力 而 選擇職業

提高 子女免稅額,將現時的每名子女 4萬元 免稅額,增加至 5萬元。
在現時 4萬元子女免稅額之外,再加 10萬元的一次過 新生嬰兒免稅額,以便 鼓勵市民生育。


家庭發展抗逆力,可從 家庭信念系統,家庭結構系統 與 家庭溝通過程 等 三方面思索。

一.家庭信念系統
信念是 家庭功能的核心,也是發揮 家庭韌力的最大力量。當逆境出現時,家庭能掌控 和 適應困境,抑或只有沮喪絕望,以致家庭功能完全失效呢?那在乎 家庭怎樣詮釋逆境,選擇 哪種方式來應對。

抗逆力家庭 需具備以下的信念:
逆境總有它的意義
我們在逆境中垮倒,不是因 那困難多沉重,而是我們的視線只看見困難本身,卻沒 留意困難可成為我們的造就。好像妻子患上重病,丈夫只停留妻子生命受威脅的焦點,還是想到妻子 正需要親人的支持呢?抗逆力家庭 可把視野擴闊,從問題的嚴重 到 加強家人關係。

家庭信念 以家人關係較任何事情為重,那麼,逆境可把家人凝聚,共同面對 危機的挑戰,每一個家庭成員 都願意負上責任,解決問題,逆境 就成為一個機會,發掘 家庭抗逆力的內在潛能。 最近,香港面對 SARS事件衝擊,就是很好的經驗,不少家庭 因親人感染了SARS,家人更珍惜家人關係,醒悟關懷家人的重要性。因此,逆境的意義,是讓 家庭強化家庭關係,個人責任,更新家庭信心和安全,原來家人 是可以同舟共濟的。

保存積極態度
家庭保存對 生命積極、樂觀、不屈不撓的態度。說說父母 或 長輩的奮鬥經歷,那是很好的家庭經驗傳遞,讓 孩子擁有學習得來的樂觀感。
另外,個人勇氣 與 家人鼓勵 都能提升 克服困難 的韌力,個人勇氣可激勵身邊的人,但 家人鼓勵 又可增強個人勇氣,兩者 是互相影響的。最後,在挫折、危機下,仍心存盼望,才可堅持到底,以上提到家庭是一個生命組合,它會成長,會改變的,所以,現在階段 無論多艱難,將會 轉變過來,最重要是 怎樣適應該階段,管理壓力,並堅持:改變那可改變,接納那不可改變的。

把握生命的意義 和 方向
生命意義 和 方向是人的生活指南針,那可 超越個人、家庭 和 所有挫折,不會因著 人與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因此,它讓 人面對人生低谷時的孤單,並且知道 為甚麼還要活下去。

家庭生活方向 建基於家庭價值觀,每一個家庭的價值觀 會有差異,但 也有相同之處,如 希望孩子生活好些,在遇上挫折時,要找回曾擁有的價值取向,繼續 鬥志激昂,定立目標,發揮創意,發掘 家庭潛藏資源,在不可能中找出可能,且願意以開放態度,尋求別人幫助,也是家庭的強項。

信仰 給人很大的生命意義,永恆 盼望是人的最大需要,也是人最終的生命意義,所以,作為 以基督為一家之主,更能把握生活方向。

二.家庭結構系統
家庭 要負上不少任務,像 維持夫婦關係、教養兒女、鞏固家庭經濟 等等。 家庭要有一定結構,誰是 經濟支柱、誰 照顧兒女、誰 負責管教、誰 執掌決策,在生活的常規中,家庭 總會發展一種模式。

三.家庭溝通
良好功能家庭 要有正面的溝通關係,那是 傳遞直接、清晰 和 一致訊息,家人 可表達真實的情緒,分享 喜、怒、哀、樂的情感,多給家人 同理心,接納 彼此的差異,願對自己的情感、行為負責

要加強家庭凝聚力
家庭滿足 不單靠 和諧, 重視 養育責任 帶來裨益

健康生活模式     生活滿意程度      家庭生活的私隱性       文化水平

家庭及工作     有缺陷人士的保護      照顧長者       協助長者過積極 和 豐盛的生活

獲政府 撥款資助的非政府機構,為 50歲或以上的人士 舉辦 再培訓課程,協助 他們掌握 或 重新掌握所需的技能。


平衡工作 與 家庭生活,以及 提升家庭生活質素。
在地區層面開辦回收再造 等 社區企業,提供就業機會

家人互相關懷 與 扶持 等 中國傳統家庭價值和美德。

家庭是一個具有獨特需求的消費單位

“家庭”是指有血緣 和 婚姻關係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傷人、使他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或 襲擊他人 致造成 身體傷害等 均屬 刑事罪行。
 

罪行種類    謀殺     傷人     嚴重襲擊
不當行為    玩通宵     破壞公物, 破壞別人物件

越軌行為    恐嚇,勒索      參與黑社會

扶康家庭 是一個為 智障人士 而設小型家舍    「扶康家庭」 約每月$2,800 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