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好不容易等到新店開了卻只能選擇“指定商品”?
我姓韓,是市區一名消費者,因為元祖蛋糕的提貨券遇到了問題,想請湯妹幫忙。
我手頭的蛋糕券還有160元錢,是去年單位發的福利。可是才消費了40元,市區的元祖蛋糕店就歇業了。因為蛋糕券的有效期是在去年6月底之前,所以我一直很著急地想去用掉,但苦於店都關門了,沒地方消費。
前陣子,我發現市區又有“元祖”店開起來了,所以拿了券去用。他們答應我可以使用,但只能選擇指定產品。這就讓我納悶了,我的券之所以過期是因為蛋糕店歇業,不是我的責任。再說,選擇什麼產品應該是我的權利,憑什麼他們的過錯要讓消費者來承擔呢?希望湯妹幫我討個說法。
昨天下午,元祖蛋糕杭州總部有關人員給記者打來電話。經過湯妹溝通,對方答應可以讓韓女士去店內隨意選擇等價值商品。不過該人員也向記者大倒苦水:“食品本身屬於保質期商品,同時很多也是季節性商品。因為消費者不按規定提取,每年都要報廢很多蛋糕,對於企業經營者而言,壓力真的很大。”
對此,昨天市消保委的有關負責人也表示,蛋糕券相當於是消費者和蛋糕店之間的合同,經濟關係沒有完結,應該可以繼續履行合同關係。只要券上沒有明確寫明是什麼產品,消費者就有權選擇店內所有商品。不過作為消費者,最好也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履行合同,以免發生糾紛說不清楚。
湯妹調查:昨天,就韓女士反映的情況湯妹聯繫了元祖蛋糕金時代店。有關人員告訴湯妹,過期券只能選擇指定產品是公司規定,這種情況經常碰到。之後,湯妹聯繫了該店俞店長。俞店長說,他們店是關了一陣子,之前是加盟店,7月份開始是直營店,性質不一樣。對因此給消費者造成“過期券”的情況,他們已延長了一段時間的使用期。由於之前加盟店記錄資料不全,他們不可能通知到每個消費者,但在每個門店前都貼了告示,讓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像韓女士這樣的情況,她表示也沒有辦法,但會向總部反映。博主好站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