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企業兼職受質疑
普灣新區被認為大連新的增長極,一些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企業兼職,在土地、銀行和項目之間的“大手筆”運作,引起各方關注。
普蘭店灣新區成立於2010年4月,目前和普蘭店市政府“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與此同時的3、4月間,政府注資1.5億元成立三家國有項目公司:大連普蘭店灣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大連皮楊陸島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和大連安波旅遊度假髮展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從當地工商部門查詢的信息,這三家企業的註冊資本都是5000萬元人民幣,兼職工作股東(投資人)都是普蘭店市政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分別是宋振民、閻得深和劉劍。而從政府網站上公佈的信息,上述三人均為普蘭店市副市長。
普蘭店市宣傳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濟時報,成立這些公司是“為了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通過打“土地整理牌”、收回3000多畝閒置土地重新競拍,也掘得“第一桶金”:普蘭店市已實現土地出讓金收入19.1億元,是前一年的10多倍。
宣傳部王科長介紹說,國土資源部瀋陽督察組領導對收回3000多畝土地的做法給予肯定:“在全國縣級市一次性收回這麼多的土地,用於可持續發展,是不多見的。”
記者在普蘭店市九七立交橋北側一棟別墅樣的房子裡,找到了大連普蘭店灣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指著海邊大片土地,手一揮劃了半圓:“都是我們開發的,一直到那邊山腳下。”而當記者提出採訪企業負責人時,找工作都說不在。記者撥通了公司副總鄧德強的電話,他證實自己的另一個身份是“市規建局副局長”。他說採訪的事找辦公室鄒強,而鄒強說資料都在普蘭店市宣傳部。
宣傳部給記者的新聞稿中,有大連普蘭店灣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劉作奇的一段話:“公司成立幾個月以來,一期土地整理完成5.3平方公里,拆遷面積15多萬平方米;引進項目10餘項,合同投資總額100多億元,達成融資意向50億元。”據公開信息,劉作奇是大連普蘭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大連皮楊陸島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在楊樹房鎮政府辦公樓的三層,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明來意後,在家工作兩名工作人員說採訪要請示領導,打了一通電話後告訴記者:“領導外出開會了,何時回來不知道。”
大連安波旅遊度假髮展有限公司在居民小區院中安波社區一棟辦公樓內。有一間屋子門上寫著“董事長、總經理”字樣。問周圍辦公室的人,說知道是這麼家公司,平時都是普蘭店旅遊局的人員在這里辦公。記者撥通企業負責人手機,採訪要求被婉拒。
這也許只是同類型公司的一部分。
普蘭店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本94600萬元。記者在當地工商部門查詢的信息,法定代表人是汪家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按註冊地址找到“商業大街206號”時,發現是一家公交總站,工作人員說這裡沒有、也沒聽說過這家公司。記者撥打財政局電話查詢,一位工作人員證實汪家林是財政局局長。
大連普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金20億人民幣,股東是大連普灣新區財政局等。據悉這家公司正與多家銀行對接,中國農業銀行的10億貸款已到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80億貸款近期批复,建設銀行等其他商業銀行貸款也在積極爭取中。記者查詢大連市土地儲備中心的成交結果,兼差據不完全統計,僅2010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大連普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購得普灣新區26宗地塊,總資金超過70億。不少地塊都是“以底價出讓”,競買方也只有大連普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家。
類似的公司在普灣新區到底有多少家?目前銀行貸款規模多大?有多少公務員在其中兼職?中國經濟時報給相關部門發出採訪提綱,多次聯繫都未得到回复。
當地一些企業家對記者感嘆:發展空間越來越小,建築市場、甚至攪拌等配套項目都被“有背景的”壟斷,民間企業很難分一杯羹。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在經營性組織和企業兼職。 2004年中紀委、中組部下發通知,稱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要求全國開展公務員在企業兼職的清理工作。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政府官員在企業兼職。但為什麼有的地方不糾正?是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作怪,無利不起早;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監督不到位、處理不到位,打工法律就形同虛設。這是下一步行政改革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北京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彭真懷告訴中國經濟時報:“公務員在企業兼職會導致政企不分,違反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政府與企業一家,直接參與經營,權力尋租和腐敗空間巨大,這是一個毒瘤,必須割掉。中央要求清理,但一些地方在拖,或暗中頂住不辦,值得憂慮的遠不只是7.9萬億地方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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