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一個普遍的吊詭,還是特屬於這個國度的吊詭。有時眼界囿於一室,想掙脫的時候,就少了普遍性作為託辭的這個出口。
今天在騰訊網上看到一篇《被遺忘30年的法律精英》的報導,覺得要就是推脫自己是不小心掉進了盛世�堙A要不然就去接近現實然後讓自己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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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些响亮的名字,一些在1949年以前就已成为法学权威的前辈名宿
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前校长兼法学院院长;周木丹,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蔡晋,东吴大学1933年法学士;许之森,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卢绳祖,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徐开墅,东吴大学1940年法学士;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1949年法学博士;俞伟奕,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郭念祖,东吴大学1946年法学士;陈忠诚,东吴大学1947年法学士;周承文,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高文彬,东吴大学1945年法学士;……这行名单还可以开列很长,他们几乎全是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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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命數將盡的無名無分的老人,完成了一本有史以來中國最大的英漢英美法詞典《英美法詞典》的編撰工作。眞是無名無分無權無財。這是一個鮮明又矛盾的對比。爲什麽在中國一件大事總要和一個有板有眼的名分以及由此帶來的利益聯繫在一起,因為在這個威權社會,在這個權力單元的社會,個人的公益性付出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進貢,還有一種無恥點的類似行為,就叫獻媚。如果行動不被統治者贊許,至少默許,而且再來點什麽點名、定性,那不管再好的的東西都是白費,甚至招來禍害。一個行動的正反判斷不依據事件本身,而是依據當權者的態度,而他們的態度又由他們的利益無原則地牽引。要想成功,那就需要依附它,放棄自己。
這些老人們因為種種原因被統治者唾棄,被排斥在體制外,還要受到體制的加害。沒有關於公理或者天理的辯駁,只有統治者的利害判斷。沒有天沒有上帝,因為比天比上帝瘋狂得多。然而他們仍是忍辱負重,靠人品與學品去實現自己,去實現社會。然後再聯想到現在大學�堥漕ワx僚學者,那些噁心的教授,更加覺得怎麼情況會這樣的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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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无辜的。”2002年10月上旬的一天,在中国政法大学那间小小的词典编辑部里,《君主论》等名著的中译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他今年81岁了,也是东吴大学毕业生中不多的从事法律教育的幸运者,他因接触苏联法律较早,幸而躲过了那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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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無辜的”,就是“我們”對“他們”的可憐。是與良心有關的是可恥的。
要就躲得好好的,接受現實本來就是一種苦難。荒誕到常態都是一個漫漫長路,更先別期待盛世。可能這種荒誕本身都在等著被重視,像那些名字一樣靜謐卻又激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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