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質詢巴士大幅加價要求交立法會審議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
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日
書面質詢
今年六月底交通事務局突然透露已收到三間巴士公司提出調整
服務單價的申請,並已按照合同規定審批,打算調升各類服務的單價
約百分之二十三,進行最後行政程序之後將刊登《政府公報》正式公
佈。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去年實施巴士新模式後巴士意外頻生,班次不足的投訴亦此起
彼落。在這情況下無須公開諮詢便突然批准調升各類服務的單
價達百分之二十三,實令公眾難以接受。巴士大幅加價亦跟鼓
勵市民多用公交的施政方針背道而馳。特區政府可否就這次審
批巴士加價問題,盡快來立法會公開解釋及進行公眾諮詢?
二、 目前特區政府對巴士收費提供的補貼,會否隨著收費調整作出
調整?是否應諮詢公眾意見?
三、 特區政府是否同意,應當建立適當的制度,規定涉及民生的特
許經營公用服務收費調整須提交立法會審議?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