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促巴士新合約重視公共資源監管效益
本月內倘未達成優化方案
可在不退步原則下延十五月由新政府跟進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與相關巴士公司簽立的合約將於十月底期滿,但官員對於已協商多時準備簽新約的內容一直守口如瓶,引起公眾猜疑。公眾一方面關注政府有否在舊約十五個月執行期間好好籌備新約,加強公共資源運用的監管和效益,另一方面又擔心官員有否受壓於官商勾結在新約設機制浪費公帑。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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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在籌備以公共服務批給制度再以新合約續將巴士服務批予相關巴士公司的工作中,究竟有否研究具體優化內容,嘗試加強公共資源運用的監管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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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儘管不便透露新合約磋商的細節,但可否向公眾說明政府優化新合約的取向,以及承諾不會受壓在新約設機制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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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政府優化巴士新合約的取向暫未能協商實現,特區政府可否在確保不會受壓在新約設機制浪費公帑的基礎上,安排簽立十五個月期的新約,暫時維持既有巴士公司,並將新一屆政府有適當時間跟進處理巴士公共服務的新合約?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 吳國昌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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