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務局在事先未有公佈給市民大眾知悉的情況下,突然宣佈
完成三間巴士公司於本年四月份提出加收服務費的審批工作,加
幅更達百分之廿三點三。整個審批過程沒有考慮整體巴士服務質
量差劣的實際情況,亦沒有在收到申請後向公眾公佈消息及諮詢
公眾的意見。整個事件缺乏透明度,令人再次懷疑事件涉及官商
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
事實上,三間巴士公司於上年八月才正式投入運作,短短未到一
年的時間就出現多宗大小事故,其中以維澳蓮運的被投訴率和意外率
都是最高,安全和服務質素長期被公眾批評而未有看到有甚麼改善的
情況下,竟於今年四月向交通事務局提出加收服務費的申請。遺憾的
是,交通事務局竟然隱瞞消息,未有主動公佈其加收服務費的申請給
公眾知道。直至本月在傳媒的查詢後才稱於四月已收到申請,並於只
有兩個多月的短時間內,快速審批和接納其加收服務費的申請,當局
稱根據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規定,營運公司每年最多可向
特區政府提出一次調整單價申請,調整比例需視乎各公司提交申請時
,統計暨普查局最新公布的三項指數,包括: 澳門綜合消費物價指
數、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酬僱員的平均薪酬及車用輕柴油平均定價,
並按公式計算而定。但沒有參考市民最關心的服務質量和市民的負擔
能力等對使用公交服務人士最貼身的問題。只參考三個指數而不參考
意外率、投訴率及服務質量等因素。公眾根本無法理解,澳門通脹雖
劇,但難於想像為何一年不到竟可以將費用上調百分之二十三點三。
即使官方稱按合約辦事,但有關合約卻未見公佈,令公眾無法監察,
很明顯,整個機制存在嚴重漏洞。
另外,由收到申請到審批完成,整個過程連交通諮詢委員會和立
法會方面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快刀斬亂麻,加收幅度更高達百分之
廿三點三。作為公營事業,使用公帑經營三間巴士公司,應該受到公
眾和傳媒的高度監察,從購入巴士的型號,維修費,服務的質素等細
節都要向公眾交代。政府整個審批過程沒有參考公眾對的意見,只是
按照合同內容、審批條件,以及既定方程式計算,但以上提及的內容、
條件和方程式如何計算,市民甚至乎立法會議員都全不知情,只有局
方和巴士公司知道,大大減低公眾監督公營服務的權力。眾所周知,
巴士公司的領導層有政府行政會成員或前立法會主席等與政府相關
的人士,因此政府應避免令公眾生疑的前提下,增加今次審批過程的
透明度,釋除公眾的疑慮。
因此,新澳門學社不滿交通事務局處理巴士公司提出加收服務費
申請的審批和處理手法,在公眾不滿巴士服務質素每況越下的情況下
仍違背民意,批准加收服務費達百分之廿三點三。整個過程缺乏透明
度,難以令人信服。學社要求局方盡快將合同內容、審批條件,以及
既定方程式計算公開予公眾知道,另一方面,特區政府這次秘密審批
巴士加價問題,公眾蒙在鼓�堙A亦彰顯現時這種制度之極不合理。新
澳門學社認為,特區政府應建立凡涉及民生的公共事業或特許經營公
共服務的收費調整,均應在收到申請後交由立法會進行公開討論及審
議,以保障公眾之知情權。而現時未有相關制度下,政府應立法會公
開解釋及進行公眾諮詢,並將服務質量和市民負擔能力等因素納入審
批巴士公司加收服務費的考量,令三間巴士公司提升競爭力和主動提
升服務質素。
新澳門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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