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第一次戀愛,是在幼稚園時代。對象,是一個住在鄰家的小男孩。
他的名字叫阿倫,其實,他是甚麼名字,根本不重要,
你不喜歡我嗎?
沒關係,那你跟我一起玩的時候開心嗎?
小時候,只要覺得開心、快樂就可以了。
如此單純的喜歡,説真的,在往後的日子已經再遇不到。
還記得我説過長大後要嫁給他,
他也説過會娶我......
到了小學的階段,曾經有喜歡過一個同班的男生,他叫阿深 。
那時候,我完全沒勇氣跟他表白,
甚至,當我一見到他,都總會避得老遠,每次他也好像完全看不到我似的。
其實,我覺得,他是感覺到的,但是他沒説出來。
然後我會躲在某處角落窺看他,
窺看他有甚麼用?
嗯,是沒用的。但是仿佛只要看到他,就會覺得很甜。
長大之後,我才知道原來這叫做暗戀。
之後到了中學,我喜歡了一個叫 Carson 的男生。他是鄰班的運動健將,成績又好。
無論從外型上看,還是從內在去看,他都是一個很吸引人的男生。
所以,不單單是我,我知道,全校還有很多女生都喜歡他。
看他比賽的時候,腦�媮`會充滿著太多太多的幻想。
當時我總覺得,他是經常把目光投過來我這邊的,
縱然我知道,我的旁邊也站著很多人。
現在回想,應該是那些愛情故事爛情節在作祟吧。
我實在是想得太多了......
在我大學的時候,有個叫 Anthony 的人説他喜歡我。
他跟我表白的時候,沒有花,沒有禮物,甚麼都沒有,
跟我腦�婺g常幻想的情節有著極大的差異。
但是不知是甚麼緣故,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他了。
還好,他沒讓我後悔,因爲他真的待我很好。
我想,那段應該是我人生中其中一段快樂的時光吧。
但是,這段關係也只能維持到畢業之前。
往後,我們就沒有再聯絡了。
人大了,漸漸地,我開始學會原來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説出來的。
只要借故接近對方,只要迎合對方喜好習慣,只要佔據對方的生活,就可以了。
就這樣,在出來工作之後,我去學人家搞曖昧。
我會將曖昧定義為,沒有愛情的名義地去追求愛情的感覺。
而事實上,曖昧不能是單方面的。
那時候我認識的好幾個男生,仿佛都知道我在想甚麼,一直配合我。
其實,大家都非常清楚遊戲規則。其實,大家都只是各取所需而已。
當然,那些曾經跟我曖昧的 Nathan、Richard、Adam......最後的結果不用我多説。
一個人,奔走了這麼多年,總有天會覺得累了。這天,我真的覺得,是時候找個地方停下來了。
只是,看著這襲純白色的婚紗,再看看鏡�堛漲菑v,有一刻我真的以爲自己身處夢境,
他在我耳邊説,這一切都是真實的,不過我不相信。
直到,我挽著我父親的手慢慢步進教堂那一刻......
直到,我親耳聽到他對所有人説我願意那一刻......
直到,他替我左手第四隻手指戴上戒指那一刻......
我相信了。兜兜轉轉,最後還是他。
他是 Alan。中文名,叫阿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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