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翻譯-樂陵:對10種政府行爲實施公證
由于對樂陵經濟開發區管翻譯社委會缺乏信任,居民楊秋生成了嘉禾小區路家村的拆遷“最牛釘子戶”。管委會幹部多次上門,楊秋生均拒絕搬走。 3月20日,樂陵市公證處主任範俊凱和副主日文翻譯任劉玲來到楊秋生家,丈量、拍照、清點、登記,證據保全,從頭到尾一絲不苟,詳細記錄。
“楊秋生,你家正房 160.7平方米,偏房 36.42平方米,可置換樓房面積172.8平方米。”範俊凱把翔實的數據報給楊秋生。楊秋生心悅誠服:“公證處公平公正,咱信服!”隨後,楊秋生在拆遷協議上簽了字。
這是樂陵將公證機制引入房屋拆遷的一個真實寫照。
涉及房屋拆遷安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政府行爲是群衆關注的焦點。日前,樂陵出台 《發揮公證職能優勢 打造陽光法治政府》實施方案,明確在政府各項工作中全面引入公證機制,對政府部門的10種具體行政行爲進行公證,使政府行爲更加科學、高效、公開、透明 ,促進社會管理創新,打造 “陽光法治政府”,進一步提升政府的社會公信力。
這10種公證事項包括:國土部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挂牌和變更;城建部門工程項目招投標;財政部門的政府采購、招投標;房産管理部門的房産所有權變更;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商業者所有權變更;金融機構的對外發放貸款的 《借款合同》公證以及政府部門的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村委會選舉、兩區同建等。
由于這些公證事項涉及群衆普遍關注的易發糾紛領域,該文件出台前廣泛征求了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意見。樂陵市委書記鄂宏達說: “在城市大建設時期,舊城改造、新區建設、征地拆遷帶來利益的調整,社會公衆關心的國有資産管理、公共資金的使用情況監督等,這些問題的處理一直是政府的棘手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新機制、新途徑,公證以第三方角度參與相關工作,對于建立完善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等英文翻譯具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據了解,爲了貫徹調解優先原則,方案中還增加了辦理公證調解和擔任法律顧問等事務的規定。公證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調解經公證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樂陵市司法局局長王秀章說: “公證作爲一種預防性司法制度,被譽爲市場經濟活動中的 "經濟警察",憑其公信力,能夠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糾紛。而在對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招投標活動中,公證介入後,對真實、合法的招投標予以確認,對違法的招投標行爲拒絕公證,依法實施法律監督,從而保障國有建設用地出讓、政府采購活動等順利進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