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診所-瘋狂的精神鑒定
農曆三月,按說已是暮春時節,冷空氣卻一撥撥地不請自來,回南天也過完一輪又一輪,正疑心老天爺難道瘋了,氣象專家以有力的資料破除了凡俗所見,他們給老天的“精神鑒定”是“正常”。
南平血案的慘狀讓無數家長揪心,殺人者的精神狀態更引起不小的爭議,正擔心屠夫醫生會不會由於“精神問題”而免責,所幸一審並沒有提到精神鑒定,並判了他死刑,看來,鄭民生的精神狀態也應該是“正常”。
我們覺得反常的,專家告訴我們正常;可有些人覺得自己精神正常,專家又覺得他們精神失常。
近一點的,比如說廣州千萬富翁何錦榮,精神狀態正常,卻被妻子送醫院治療了30天。中國法醫學會司法鑒定中心的專家認為,當時醫院診斷他處於“偏執狀態”,是因為根據家屬提供的情況,精神科診所醫生通常採取“有病推定”、“疑病從有”的原則。
更讓人擔憂的,還是醫生“推定”和“懷疑”他人有精神疾病的標準。就像有人看了鄭民生的領導和鄰居對他平日反常行為的描述,懷疑他有精神病;可鄭民生在庭審時,還堅定地認為“前女友”葉某“精神有問題”呢。幸虧他只當過社區的外科醫生,要是他是精神科醫生,等不到他上法庭,就有不少人被他送上“精神病法庭”做“有病推定”了吧。
比起在司法領域備受詬病的“有罪推定”來,精神科醫生的“有病推定”,殺傷力顯然大多了。司法判決畢竟有更嚴密的程式可以保障嫌疑人的權利,而那些“精神判決”的“冤假錯案”,似乎和我們平時看個頭疼腦熱一樣,都是醫生說了算,別說請“律師”了,連個“陪審員”都沒有。有病的可能沒病,沒病的也許有病,精神寇里瘋了不只是病人,比病人更瘋的,是精神鑒定。
最後說一句,寫了這麼多,結論是精神鑒定瘋了,精神科的醫生和心理學專家們不會以為我也瘋了吧,還是趕緊去給自己做個精神鑒定,有備無患嘛。
遠一點的,比如說最近某地有人參與上訪,就被送進精神病院小住了幾日。雖然當事人堅稱自己精神正常,家屬、朋友也早想讓他出院。醫生卻不僅收治了他,還開出了藥方,讓護士幫他服了藥。
精神鑒定我是外行,不敢隨便懷疑醫生的業務水準。只是心裡藏了些困惑,回南天多了怕發黴,想拿出來曬一曬。
像千萬富翁何錦榮那樣的“偏執狀態”,不知是如何確定的?說得戲劇性點,要是醫生和家屬都覺得你有病,你該怎麼說?要是堅決否認自己有病,豈不恰好暴露了你處於“偏執狀態”?再加上“有病推定”、“疑病從有”,你想不“精神失常”,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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