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導致離婚升至歷史峰值
在高新技術企業和大專院校林立的海澱區,法院根據幾年的調查統計發現,從2007年開始,由於外遇問題而引發的高知離婚案件逐年上升。2009年,因第三者引發的高級知識份子離婚案件數量達到有史以來的最高峰值。
因第三者離婚特點
女方提出離婚調解率極低
資料統計:在995件高知因第三者離婚的案件中,60%毅然結束婚姻,不接受調和
●典型案例
妻子索10萬元精神賠償
35歲的李霞是某雜誌社編輯,她的丈夫36歲的陳旭則是一家事務所的律師。外遇兩人從17歲開始戀愛,經歷了高考、大學,2000年喜結連理,之後生下女兒。
2009年,兩人鬧起了離婚——是李霞發現陳旭在外有了“小三兒”。
“我要求離婚!女兒歸我撫養,住房歸我所有……另外增加一項訴訟請求,鑒於他的出軌行為,我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在首次開庭過程中,
李霞指著丈夫,態度堅決。
李霞堅決不同意調解,最終,法院判決離婚。
法官點評
有經濟實力高知女性不怕單過
據海澱法院高慶法官稱,一般的離婚案件,調解成功率比較高。因為在一般的婚姻關係中,由於經濟和社會地位等因素,女性往往處於弱勢位置,考慮到離婚後經濟壓力增加,生活品質下滑等風險,女性是較為容易被說服放棄離婚的一方。
在高知離婚案中,女方文化程度高,擁有較好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基礎,其自尊心與自我期許也相對高出普通大眾。因此,一旦決心離婚便義無反顧。
四成第三者是同事或合作夥伴
資料統計:在高知出軌離婚案中,40%的外遇都是同事或者合作夥伴
典型案例
單位培訓邂逅“真愛”
47歲的陳鋒是某家國有銀行的部門經理,2009年,他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陳鋒的前妻是他銀行的同事。就在2007年,結婚將近20年的陳鋒在單位培訓時,邂逅了一名外地來京學習的女同事。陳鋒自己形容“第一次感覺真愛”,於是他毅然決然地選擇了出軌。
經過兩年的“對抗”,陳鋒與妻子辦理了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