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找了一整天的資料,最後決定十一月多加兩個國家,分別是捷克跟奧地利,
Okay,二十天,五個國家,非常好。
然後,準備休息一下的時候收到K的訊息,想都不想便答了好。
對,年輕真好。。。。。。
把P牌剪掉後,他把頭盔遞給我,我笑笑一躍而上。
這還是我第一次在香港坐電單車。
一路上飄著雨粉,他每拐一個彎我都要心驚膽戰一次,我真怕我就這樣死掉。
就這樣到了他家,推開門的一刻有種奇怪的熟悉感。
這個地方明明不屬於我,然而回想過去三年間,我斷斷續續總是來這裡避難。
這裡像另一個家,而他像一個長輩,啟蒙了我很多的想法,也總在我最落魄的時候照顧我。
是緣分吧。
和他笑著打鬧,Smoke & Chill,打開一部cult film又是美好的一晚。
自從和G分手後,我很久沒瘋過了,都快要忘記這種漫遊太空的感覺。
然後我才想起來,自從我搬出去一個人住以後,我所選擇的就是這樣的生活。
是我選擇的。
我選擇了過這樣的生活,因為在藝術之中我找到了自己的價值,所以我身邊圍繞的都是這些人。
我們把燈光調暗,我們喝酒,我們分享著音樂,分享著電影,分享哲學。
Art is the answer.
所以我遇到了他,及後發生了很多事,愛上了他,又和他分了手。
我的心碎了一地,卻還是不可自拔地懷念著過往和他依偎在沙發上聽歌、看Netflix的日子。
他的確是一個讓我又愛又恨的人。對於他,我有一種狂熱,近乎執迷。
然而,這一刻我所懼怕的是如果我仍然維持這樣的生活節奏,
我所遇到的下一個他,會不會只是另一個你?
我是說,
他到了最後會不會也變得像你一樣自私、懦弱、不負責任?
我不禁擔心起來。
是的,我愛這樣的生活,於我而言,人生是feel the world的過程,我渴望著有一個伴侶陪著我感受一切,也分擔一切。
在生活的節奏上,我愛著 自己所創立的這種微妙的banlance。
我是說,我能夠好好工作,好好負責任去生活。同時,我也能偶爾好好瘋一下。
我不打算改變這個形式了,我活得有血有淚,我愛這樣子的自己。
但對於感情,我是該改變的,至少,我該學會如何去愛。
也許答案並不是那麼遙遠的事,對吧?
as long as I could love, right?
在一條formula裡,你任意去改變任何一個因素都可以帶來不一樣的結果,所以,就算我不改變形式,只要我改變自己的態度,
或許生活還是能夠為我帶來不一樣的結果,對嗎?
對的吧?
哈哈,我又在強詞奪理了。
嗯。。。然而,最主要的事,選擇的生活的過程其實不應該被任何人左右,更不應該為了所謂將來的他。
人所做的所有事到頭來不過都是為了自己。
所以,只要這一刻的我開心滿意,不就好了嗎?
還是回來同一個問題,
何以執著呢?
Everything must run its course.
既然我是如此的,那就如此吧。
反正,我最該學的,就是愛。
To love,
To love myself before loving people.
Let it be, let love run its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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