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昌促設存款保障機制
書面質詢
鄰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當局,鑑於當地現行十萬元存款保障的水平不夠高,正公開研究提高存款保障水平的問題。可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至今尚未建立存款保障機制,對一般小市民不利,亦損害本地金融體系的抗逆能力,令不利金融消息更易藉人心虛怯引起風潮。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經濟制度,難免受國際金融動盪的影響。倘若不肯未雨綢繆,設立基本的保障機制,則一旦不幸出事,財金官員將難辭其咎。世界各地政府,多已建立由政府主導或由政府與銀行共管的存款保障機制。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否立即啟動與業界商討,籌建本地的存款保障機制,把所有在本地營業的銀行包羅在內,確所有在本地銀行存款戶,縱使一旦遇上最壞情況,仍得到一定金額的補償?
二、 根據特區政府掌握現況,澳門特別行政區是否有能力建立可提供補償上限十萬澳門元或以上的存款保障機制?
民主昌
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
要求安排會議
受美國投資銀行申請破產影響以致大半生積蓄可能化為烏有的澳門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他們以大半生積蓄投入的戶口,收益和客戶往來手續近似定期存款,名義上是債券,實質上是投資於包含各種抵押債務證券與信貸違約掉期合同的衍生金融工具組合。
為此,本人與民主新要求在金融管理局安排會議就下列公眾事務聽取說明及索取資料:
一、 據特區政府掌握資料,上述情況影響範圍有多大(包括涉及金融機構數量、居民數量、金額等)?
二、 特區政府現時展開什麼程序對此進行檢討、研究或公開回應?
民主昌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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