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提質詢促增建公共房屋及設輪候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自公元二千年至二千零六年,由於政府停建公共房屋,導致輪候社會房屋和輪候經濟房屋者苦候多年,怨聲載道。直至現在,約兩萬戶已輪候多年的輪候戶仍未有著落。今年十月十七日,特區政府房屋局公佈公房屋制度修訂建議,然而在修訂建議整個計劃中,卻未見相應提及政府在公共房屋的輪候期與供應量規劃上的承諾。部份輪候戶和部份等候入表申請者分別向議員反映,特區政府過去的公共房屋政策已令人十分失望,新修訂公共房屋制度再不應重蹈覆轍,再次令市民無限期地等候。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新修訂公共房屋制度,是否應向現有社會房屋輪候戶和經濟房屋輪候戶承諾具體的輪候期,讓已經輪候多年者無須再一次無了期地等候?
二、 特區政府新修訂公共房屋制度,是否應設立一般性的輪候期,讓所有合資格申請戶可掌握家計計劃,無須像己往的輪候戶般無了期地等候?
三、 澳門特區的人均生產總值雖號稱領先亞洲,但公共房屋比例卻異常低落,加上輪候家庭數量已突破兩萬戶,反映出近年經濟的增長並未實質改善基層以至中產家庭的居住負擔。特區政府領導層多次高調取經的新加坡,可知該國目前公共房屋住戶佔總體住戶86%以上。鄰埠香港,公共房屋住戶約佔總體住戶50%。澳門特別行政區過去多年停建公共房屋,以致現時公共房屋住戶只佔總體住戶25%以下。公共房屋輪候多年的約兩萬戶,特區政府目前的五年新建公共房屋計劃仍只得一萬九千個單位。一旦完成修訂公共房屋制度接受新申請者,公共房屋數量落差更大。特區政府可否下決心調動資源,訂定明確時間表,限期內增加供應四萬個公共房屋單位,讓公共房屋比例追回較合理的水平,在供應量相對合理的情況下,才能夠制定合理可行的新公共房屋制度?
民主昌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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