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一: 預備行為
什麼是煽動叛亂的預備行為?
什麼是竊取國家機密的預備行為?
準備行為最高刑三年,即是由司警去執法
如果要對付閣下, 在閣下還沒有出聲去「煽動」前, 在閣下還沒有出發去「刺探」機密前,
司警就分分鐘可以把閣下當作「嫌犯」拘捕偵詢
黑洞二: 國家機密
在所有涉國防、外交、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資訊中,哪些是國家機密?
法案規定,等到審判時,特首會向中央政府取得文年證實該涉案資訊是國家機密
但事前呢? 一個正常人怎麼知道他眼前的資訊是不是國家機密?
是不是要所有人像逃避病毒般,避開一切涉國防、外交、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資訊?
民主昌認為
準備行為(第九條)應乾脆刪掉
國家機密之失範,源頭在中央政府,如何補漏,認真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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