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價早已降逾五成 減價不足兩成
要求急民所急 制止石油氣高價暴利
澳門特別行政區何厚鏵行政長官台鑒:
由於國際油價回落,從最高近150美元一桶,回落到63美元一桶,各類石油產品價格都有顯著下調。車用汽油亦已幾度減價,雖然其下調也與整體石油價格下調的幅度有相當大的差距,被諷剌為「加得快,減得慢」或「加得多,減得少」。可是,令人驚訝的是,同屬石油產品的石油氣,其價格卻長時間高居不下,沒有壓力便不肯下調。在議員質詢、輿論譴責、民情憤激指責之下,石油氣價格才終於宣佈下調,但下調不足兩成,對比原油價格下調五成多,石油氣價格延王今所作的調整,跟應下調的幅度仍布很大距離,應尚有很大的減價空間。
汽油價格高企令許多駕駛者叫苦連天,減價受益的畢竟僅局限於駕駛者,但石油氣卻不論貧富、收入高低,幾乎是家家戶戶必須的日用燃料。而汽油價格還會因應石油價格下降而有所回落,但石油氣價格卻偏偏持續長時間在高價位上屹立不跌。為何有這樣一個奇怪的現象。
二零零零年七月,澳門消委會公佈了「無鉛汽油、輕柴油及石油氣市場研究報告」,報告指出,「澳門大部份的石油商都是澳門石油業商會的成員。澳門石油業商會一向負責協調澳門石油產品價格。這情況在澳門已實行多年。……澳門石油業商會議定劃一價格明顯是市場反競爭行為。非會員的石油商與澳門石油業商會在調整價格方面可能有時間上的差別,但調整價格的先後通常在一兩天內,而且彼此價格都會調整至劃一。這種跟隨劃一價格的行為使市場上缺乏價格競爭。(見報告3.23)」令「石油氣的零售市場有可能因為缺乏競爭而受到壟斷。(見報告4.7.)」在報告中,消委會爲提倡石油產品競爭和加強消費者權益保障提出下列三方面的建議,包括:鼓勵新經營者入市:改善行業的競爭環境;促進價格競爭:改變零售市場的競爭環境及改善特區政府:制訂監管政策。
可是,特區政府一度引入新經營者,引入不同產地的石油氣,令一罐13.5KG石油氣的價格曾一度回落至澳門幣一百元以下。可是,及後經過磨合,不同的經銷商,不同的產地來源的石油氣價格又節節升高趨於一致。顯然,澳門所缺的是有效的「監管政策」。
事實上,在同一報告中,有更強烈的建議,要求「禁止石油業商會議訂劃一零售價」,在報告中提出:「本澳的石油業商會一向負責協調並公佈劃一的石油產品的價格調整。石油業商會代表澳門絕大部分的石油產品經營商,在推動劃一零售價方面起著規範性及指標性的作用。在一些設有公平競爭法的國家如英國、美國、澳洲等地區,推動劃一零售價是明顯的卡特爾行為,是受到法律禁止的。故此,建議特區政府禁止石油業商會公佈劃一價格的調整。這是解除劃一價格的重要措施。此外,各石油商在調整售價時,應在報章上公佈,使消費者有所選擇。(報告5.23. )」
這個公佈於二零零零年的報告,至今八年多,完全只當是一個「學術研究」,其建議沒有任何落實,這是造成今天石油產品市場上有人繼續透過寡頭壟斷,控制石油氣價格,謀取暴利、傷害民生。很明顯,原油價格大幅下降,但石油氣卻奇迹般地長時間維持高昂價格,這是寡頭壟斷下所造成之惡劣現象。
澳門雖屬自由經濟市場,貨物價格可透過市場力量而加以調節。但當市場力量因為出現完全壟斷或寡頭壟斷而失靈,特區政府絕不應袖手旁觀、孰視無睹。
新澳門學社敦促特區政府,面對傷及民生的石油氣暴利,特區政府必須立即採取措施,公佈澳門現時使用的來自不同地區入口的石油氣進口價格,打破壟斷及暴利,促使石油氣價格進一步作合理下調,以紓解民困。
新澳門學社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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