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昌質詢促交代中央圖書館設計比賽不公平問題
敬啟者:
民主昌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曹掌門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
書面質詢
由文化局安排的新中央圖書館籌建設計工作,涉嫌安排不善,屢次引起專業人士質疑和爭議。新中央圖書館設計概念比賽由負責前期規劃的顧問公司人員包辦比賽的頭二獎,令建築設計專業界嘩然。部份專業工程師向立法議員反映,認為當局不應厚顏迴避。有關專業人士指出,根據專業慣例,為公平起見,凡參與政府前期規劃研究的顧問公司,均不得參與後續的設計投標或比賽,因為顧問公司已經參與了前期研究,手中必定掌握大量沒向外公佈的內幕研究規劃資料,而相關的比賽規則也可能委由其協助擬定.如果他們也能參加比賽,對其它參實者而言是極大的不公平。民主昌當時為此提出質詢,文化局何麗鑽局長於零八年九月一日覆函聲稱「吳議員在質詢中提及的大眾所關心“利益迴避”問題,也是本次比賽所訂定的參賽規則及其核心精神所奉行不悖的。」可是,經市民舉報後,廉政公署公開指出,在前一階段獲判給進行新中央圖書館建設規劃的顧問公司及其職員,在掌握資訊方面具有優勢,在上述設計比賽中卻無針對一些在掌握資訊方面具有優勢的人士參與而訂定限制,從而造成不公平。
為此,民主昌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究竟是否認同,因參與政府公共工程項目前期規劃研究的顧問公司已經掌握大量沒向外公佈的內幕研究規劃資料,為公平起見,作為專業慣例,凡參與政府前期規劃研究的顧問公司,均不得參與後續的設計投標或比賽?
二、由於上述問題,文化局是否承認,新中央圖書館設計概念比賽有違公平原則,須向公眾交代?在進一步籌建工作中,是否須相應作出調整?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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