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劉玉葉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民主昌,解釋往港離境收費問題,承認香港特別行政區乃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但基於澳葡時代狹義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域範圍的原意,故繼續徵收由澳門往香港的離境費。
民主昌指出,現時所有由澳門往香港的人士都被徵收離境費,此項離境費起源於一九九一年第56/91/M號法令第二條,可是第56/91/M號法令第三條規定:「上條(即第二條)規定不適用於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乘客運輸憑證。」既然香港特別行政區乃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實不應對由澳往港的乘客徵收。對於政府覆函,民主昌指出,特區政府採用澳葡時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域範圍的「狹義理解」,原則不通,不應見小利而忘大義。
有關質詢問題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書面質詢問題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是否承認,香港特別行政區乃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
二、特區政府是否應遵守第56/91/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不得向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地,包括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人士,徵收乘客運輸憑證費用(離境費)?
三、特區政府可否立即停止徵收由澳往港的乘客運輸憑證費用(離境費)及向已遭違法徵收者作出交代?
民主昌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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