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曹掌門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
書面質詢
今年五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崔世安司長辭職,由行政長官接管其職務。鑑於原社會文化司轄下職務存在眾多嚴重漏弊與延誤。回顧過去,在澳門居民發起簽名運動要求推行高中免費教育期間,當時社會文化司司長未能回應訴求,最後輾轉方由行政長官下決心宣佈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民主昌期望在行政長官接掌社會文化司所轄工作期間,有所作為。
為此,民主昌提出下列質詢:
一、由於原社會文化司轄下維護歷史文化景觀不力,致大三巴、松山燈塔、主教山等景觀均被破壞。原社會文化司司長亦承認錯漏,但語焉不詳。根據政府對議員質詢的回覆,在今年上半年,政府對於上述問題,仍停留在由工務部門與文化部門共同研究的階段,議而不決,景觀破壞日益惡化。行政長官現接掌原社會文化司管轄工作,在餘下執政期間可否積極補救,及時以限高批示保護大三巴、主教山景觀,進一步防止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建超高大樓損害松山燈塔景觀,並切實釐清維護失職的行政責任?
二、原應由社會文化司統籌推動的各項社會服務專業認證機制發展均嚴重拖延滯後,教師專業職程一再議而未決,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認證與職程一直停留在研究階段,專科醫生培訓考核機制一直未能落實,而關於語言治療、物理治療、職業治療、社交治療、藥劑、物理治療、營養、藥房助理等專業認證制度,更無進展。行政長官現接掌原社會文化司管轄工作,在餘下執政期間可否切實及早把握本地人力資源發展的機遇,果斷開始建立機制,推動各項專業發展?
三、原已指定由社會文化司統籌多個部門綜合行動的打擊非法旅館工作措施,擾攘經年,至今一事無成。行政長官現接掌原社會文化司管轄工作,在餘下執政期間可否積極補救,及時修訂條例及採取果斷措施,實現打擊非法旅館之目的,以挽回政府管治威信?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


學社監事長民主希(周庭希)率民主堅、民主新及民主昌追補救錯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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