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09民主昌議員議程前發言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的程序已經順利展開,三百個選舉委員全部無須公開競爭,自動上位,而下屆行政長官甚至在候選人發表政綱之前,已經可以預知結果。在當政者只求穩定交棒,強行力保零風險之下,社會參與度受到嚴重局限。這樣的特首選舉,對新任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和管治權威有什麼影響,實有待觀察。
二零零八年立法會表決由政府提出的選民登記法,本人發表表決聲明,指出:修改選民登記法法案趁零九年選舉前臨時增加社團取得選舉資格的年期條件,為新社團加上「門檻」,令新社團不能參加零九年的選舉,而容許所有舊社團(即使完全沒有活動)都可以參加零九年的選舉,客觀上只是鞏固舊社團的利益,讓舊社團維持既得利益的小圈子,繼續操縱行政長官選舉和繼續操縱立法會十個間選議席。
二零零八年立法會表決由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選舉法,本人發表表決聲明,指出:特區成立已逾八年,小圈子選舉的弊端已暴露無遺。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最大的缺陷是絕大多數永久性居民都不能在行政長官選舉中行使選舉權。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數以千計澳門居民已經透過社會行動表明循序漸進邁向二零一九年全面普選的訴求。行政長官曾承諾在零七年下半年進行的民主政制發展全民諮詢,已經一再厚顏失信;現在又提出一個不讓全體永久性居民參與投票選行政長官,連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這個小圈子都沒有任何擴展的法案,將令政治體制原地踏步,令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陷入小圈子既得利益的泥沼中!
回歸近十年,特區政府在民主政制的推進上完全空白,政制停步不前,完全沒有體現政制應循序漸進推向民主開放的原則,是現任政府其中一個的重大缺失。
事實上,社團間接選舉制度已經落伍,應逐步淡出。真正有強大活動能力的社團,本身就已經能夠在直接民選當中爭取議席,實不應另設「間選」途徑享受特權;反之,活動能力不大的舊社團,成為在「間選」中被臨時收羅的對象,實非健康的政治生態。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前途的,應當是全體永久性居民,而不是被百般維護的舊社團。因此,將來立法會的間接選舉議席應當逐步撤銷,相應增加直接選舉議席,而行政長官選舉更不應繼續由這種間選特權群體所操縱。
為了清除官商勾結利益輸送,讓澳門居民公平有效行使政治權利,本人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啟動民主政制全民諮詢,在中央政府的持續關注下,建立民主政制發展的路線圖與時間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均應循序漸進邁向二零一九年全面普選。候選或候任行政長官,應當及早回應民主發展的需要。特區政府領導人應當在二零一零年及早啟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改革的公開諮詢工作,循序漸進推行改革,脫離小圈子,邁向二零一九普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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