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書面質詢
今年十月十二日,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召集所有博彩特許經營企業舉行會議,商討產業發展規模,並透露打算規範角子機場所要遷離民居聚集處以及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廿一歲。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進一步推動龍頭產業承擔社會責任。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可否與博彩業界協商,增加龍頭產業為本地人提供就業機會的透明度,包括公開各博彩機構向政府承諾減少外僱管理人員以晉升本地人員的計劃進度,以及減少外僱清潔、保安人員的計劃進度?
二、特區政府可否與博彩業界協商,鞏固業界工作人員的公積保障制度,確保業界所有本地員工均能參與員工公積金(現在尚有個別博彩企業單位未為員工設立相關制度,亦有個別博彩企業在零八後停止了原有的公積金制度),並且讓博彩業本地員工的公積金融入將來特區政府設立的中央公積帳戶制度之內?
三、特區政府可否與業界協商,在明年之內將角子機場所和投注站都有序遷離民居聚集處,把相關投資資源集中到與遊客相關的服務上?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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