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劉掌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陳偉智
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日前向立法會送交了《社會保障制度》法案並獲一般性通過,而《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行政法規,也在去年十月頒佈,前任特首何厚鏵並宣佈特區政府將在今年第一季度,為合資格開立帳戶的澳門居民,每個帳戶注入澳門幣一萬元作為開戶啟動資金。這代表著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公佈的《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所提出的兩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已進入實質性階段。但在政府所推行的兩層式社會保障體系過程中,第二層的中央公積金計劃,僅推出了中央儲蓄制度,卻未見為新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制定出任何具體措施,去確保本地居民的退休生活保障,及解決私人退休基金的可攜問題,讓澳門各方面能夠共同分享經濟成果。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在《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中列明:政府在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實施三年後將對有關制度作全面檢討,其中包括會研究是否具備條件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那麼請問,特區政府何時全面啟動關係到全澳居民退休生活的非強制中央公積金計劃,使強制性中央公積金計劃有早日實施的可能?
二、由於特區政府將在今年第一季度為本澳合資格居民開設戶口,請問政府會否在今年內,按《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財政資助分配的安排,為年滿22至44歲的合資格人士分派1份政府撥款資助金額;年滿45至54歲的合資格人士分派1.5份政府撥款資助金額;年滿55至64歲的合資格人士分派2份政府撥款資助金額;和年滿65歲以上的合資格人士分派1份政府撥款資助金額?
民主智 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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