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
要求釋放譚作人 全面檢討清除以言入罪惡法
零八年五月發生的汶川地震,國家政府與人民全力救災,令地震天災得以盡力減少損失,災區人民亦在全國支持下開始重建家園。但天災中,眾多豆腐渣工程卻是招致人命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豆腐渣工程所揭示的人禍卻不能不追究。可是,當民眾要求追究豆腐渣工程,卻遭當局的鎮壓和竭力掩蓋真相。繼協助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家屬調查學校豆腐渣工程的內地維權人士黃琦被指「持有國家秘密罪」,於零九年十一月被一審判刑三年之後,譚作人亦同樣因為積極追查四川大地震中造成嚴重人命傷亡的豆腐渣校舍的責任,竟被陷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徒刑。這是零九年十二月,因起草及聯署《零八憲章》的劉曉波在不涉任何暴力或顛覆行動之下而遭判刑十一年一樣,都是當局以言入罪、踐踏人權的暴行。
中國作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約國,有責任和義務落實人權公約的相關規定、尊重人民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及各種維護人的尊嚴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可是,中國政府明顯是背道而馳,繼續堅持以言入罪鎮壓異己,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對中國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堅持追查豆腐渣校舍在大地震中坑害人命的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判以重刑,藉此包庇草菅人命之官僚的行為深表憤慨,為表達強烈抗議,特發表聲明如下:
- 2009年4月13日中國發表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列明保障未來兩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目標。可是,堅持追查豆腐渣校舍在大地震中坑害人命的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現在竟遭以言入罪 ,判刑五年,我們對此強烈抗議。
- 為尊重民權,鼓勵為民請命的維權行動,我們呼籲國家主席頒佈特赦令,立即釋放譚作人、胡佳、劉曉波、楊春林、黃琦及所有同樣遭以言入罪的維權人士及異見人士。
- 維權人士譚作人、胡佳及《零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先後被陷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重刑,都是利用惡法以言入罪。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立即啟動機制,全面檢討,清除以言入罪的惡法。
(本聲明同時傳送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9/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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