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特區政府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在聽取社會的意見及建議下,根據《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制定了《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提出了雙層式社會保障的政策。但遺憾的是,整個方案的推行遠遠落後於預期,在今年的第一季度,只開始為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開立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而中央儲蓄制度的個人帳戶,暫時只得一萬元的開戶啟動資金。政府官員更表明未必會履行改革方案所制定的,不同的年齡層每年得到不同份額的政府撥款資助。至於第二層的非強制中央公積金何時啟動,至今仍未有定案。現階段真正能發揮養老保障的,就只有靠現時的社會保障基金的一千七百元養老金。
社會保障體系是有利社會穩定與經濟持續發展的公共產品,只有政府承擔其應盡的責任,建立以社會保障為中心任務的公共財政,才能切實回應公民的社會需求,真正實現公民的社會權利,建設真正的和諧社會。隨著本澳近期經濟發展、通脹上升,百物騰貴,1700元的養老金已很難發揮養老避險的作用,特區政府實有需要在具備清晰的財政規劃下進行調整。故此,新澳門學社向特區政府提出如下建議:
(一) 要使養老金的受益人得到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應調升養老金的金額到現時個人最低維生指數的2640元。
(二) 透過社會保障基金的現金流動表匡算,讓公眾了解提升養老金所需的財政承擔,並適當調動既有的財政滾存注資入社會保障基金以確保基金的支付能力。
(三) 為使政府有足夠的財政能力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有效運作,建議在合理情況下,逐步調升勞資雙方的供款額,並從博彩收益中,加大對社保基金的撥款。
(四) 盡快啟動雙層式社會保障計劃中,第二層的非強制中央公積金,以便在實施三年後,可以全面檢討如何推行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即頌 台安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閣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譚伯源司長
新澳門學社
201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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