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dm.com.mo/c_news/news.php?p=newsfile&id=35
新聞檔案,題目是澳門設中央統籌立法機構, 民主昌認為, 行政法務司本身就有統籌責任,可是過去已經兩次另設了統籌機制,包括特區成立初期推出法改計劃,設立了法律改革辦公室,結果大部份項目沒兌現,而法改辦變成只是眾多籌備立法單位之一;然後再推出07-09年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列明五大司長範疇"迫切"的立法項目,例如預算執行法,土地法,修改訴訟法,醫療事故法等等,而為協調五司又建立了以特首為主席的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但到了現在2010年,預算執行法,土地法,修改訴訟法,醫療事故法等等無一兌現;所以,⋯⋯民主昌直言,要新建中央立法統籌機制,對症下藥就唯有是換上新的有能力的行政法務司長!...大家不妨看看同場的愛國愛澳議員同官委議員能否為政府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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