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本週二出席新聞界活動時曾表示:「澳門回歸後,新聞界對社會、對特區政府進行有效的監察,促進了社會進步,亦提升特區政府的施政水平; 特區政府在高度尊重新聞自由、重視聽取新聞界各種意見和建議的同時,採取積極措施支持本地傳媒,努力讓新聞界在自由和更佳的環境中工作。」可惜,近期發生的澳廣視記者被內部調查及被向司警提訴事件,卻嚴重地違反了行政長官的良好意願。
基於維護市民的知情權,確保新聞自由,與及保障前線新聞工作者在採訪時的合理權益,本人於今年九月九日,就澳廣視管理層因處理前線記者採訪工作時所引發的一連串問題,提出書面質詢,並在十月六日收到由立法會轉來的書面答覆。但在澳廣視電視中文新聞總編輯和中文頻道新聞及資訊節目總監聯署給議員質詢的回覆中,與及隨後澳廣視中文頻道新聞及資訊節目總監發出的公開回應,卻衍生出更多令人疑惑的問題,引發出社會上不少意見與批評。為探求事實的真相,維護當事人的合理權益,與及促進社會的和諧,讓新聞界在自由和更佳的環境中工作,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由澳廣視電視中文新聞總編輯和中文頻道新聞及資訊節目總監聯署,經特區政府交付立法會轉給本人書面質詢的回覆中,明確表示是接到“道教法師聯誼會秘書長”的電話投訴後,進行了解、諮詢法律意見,然後展開內部紀律程序。但所據稱接獲當事人投訴一事,已遭道教法師聯誼會秘書長在2010.09.23的公開訪問中否認,當事人更要求傳媒代為澄清。基於雙方的表述各異,因而產生出對其中一方誠信的質疑,嚴重傷害當事人的信譽。有關當局是否需要對此作進一步的調查及澄清,以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和彰顯對立法議員質詢回覆的嚴肅性?
二、 在2010.10.13澳廣視中文頻道新聞及資訊節目總監的公開聲明中,相關人士表明已到司法警察局報警備案,交有權限機關處理,但卻在聲明內容中將當事人的全名及被歸責內容公開,此舉客觀上既違反司法保密原則,又侵害被檢舉人的名譽權,與及在偵查程序中被公平對待的機會,有關當局會否就此不當行為進行跟進及處理,以維護市民的合理權益?
三、基於近期審計署對澳廣視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和澳廣視策略發展工作小組的報告,與及最近發生在澳廣視關於管理層與前線記者的事件,特區政府會否在短期內,更換該機構的有關管理層及領導人,以維護新聞自由,恢復澳廣視的公信力,和確保澳廣視的有效運作?
民主智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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