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青洲坊換地事件中官商黑箱作業給予囤積批地逾二十年的發展商同價換地的操作,將可以按土地法諮詢文本第四十八條,在「移轉原來批給所衍生的狀況」的名目下,既豁免公開招標,又無須公開聽證而進行。像青洲坊這種囤積批地逾二十年的情況,亦可以繼續容忍。
民主昌指出,本來根據政府運輸工務司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諮詢總結報告,特區政府在遏止囤積批地方面的總結意見包括:「參考香港的模式,政府對未能完成發展的土地堅決收回」,以及「不論任何理由,三年內不發展,政府有權收回土地」。可是,土地工務運輸局提出的土地法諮詢文本,包括專門規範收回土地的第一百五十八條,都完全沒有落實這些機制。由於特區政府現時的土地法諮詢將於一月三十一日結束,民主昌呼籲公眾關注,不要容忍土地法諮詢走過場,讓惡習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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