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斥政府以藉口掩飾臨陣潰退
控煙法新修訂存重大矛盾恐又再拖
特區政府延誤多時,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終於向立法會提交控煙法案修訂文本,落實娛樂場所三年後全面禁煙,但其後突然聲稱「筆誤」,再於二月十五日向立法會提交另一份控煙法案修訂文本,刪去娛樂場所三年後全面禁煙的內容。民主昌指出,比較分析兩份文本,雖然僅刪除了幾個字,但政府不僅放棄了娛樂場最終全面禁煙的立場,且在整體技術上產生重大矛盾。這個新法案一旦通過,娛樂場所先要即時全面禁煙,卻又在一年後陸續設置吸煙區,然後這些吸煙區三年後仍會繼續下去,在實踐上肯定構成矛盾。因此,恐怕經審議後政府又要再草擬另一份控煙法案修訂文本,繼續延誤控煙。
民主昌指出,具體而言,今年一月二十七日終於向立法會提交控煙法案修訂文本本來是全面配套,不會有重大矛盾:先是在法案第四條指定娛樂場所也屬全面禁禁煙的場所,在法案第三十八條規定娛樂場所禁煙三年後才生效,再在法案第三十六條規定在讓娛樂場所這過渡期內分隔吸煙與非吸煙區,並在第三十二條規定在三年內就娛樂場所控煙進行流行病學研究(當中玄機是給娛樂場所試驗先進空氣過濾器的機會)。可是,政府聲稱「筆誤」,在第三十八條刪除娛樂場所延後三年禁煙的字眼,則根據法案第四條,娛樂場所在設吸煙之前便先要任面禁煙了。
《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在中國,包括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可是過去行政長官一再拒絕議員提交的控煙法法案,而政府一直延至二零一零年一月,才各立法會提交控煙法法案。控煙法法案去年在立法會工作委員安排諮詢審議成熟,政府聲稱會提交法案修訂文本以便細則性通過。可是,在議員追問下才知道因為博彩企業提出以空氣過瀘器來避免全面禁煙。在公眾催促掀交修訂文本,竟又出現「筆誤」波折。民主昌質疑,這次所謂「筆誤」,只是在官商勾結下,政府從娛樂場最終全面禁煙的立場上臨陣潰退的一個低能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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