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終於來立法會交代控煙法,修訂法案之所謂"筆誤"果然只是掩飾立場退縮的低能藉口,因為修正"筆誤"後法案文本變得嚴重矛盾,必須大執,然後再交來新的修訂案!
控煙法自零六年拖延已多年,保公共衛生不是應該爭取早日立法的嗎?
官員卻竟期望控煙法慢慢磨刊二零一二年才生效,而藉口是2012年1月1日生效宣傳起來方便易記事半功倍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