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2011吳國昌議員議程前發言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過去歷年來每年都安排至少三次,分別在四月、八月和十一月,親臨立法會接受議員當面提問。因此,本人去年提出書面質詢,促請行政長官崔世安卻未有按照至少一年三次的慣例,前來立法會來答問。行政長官今年作出安排,將在四月二十日前來立法會接受議員提問,正好在五月一日這個大日子之前,及時宣示施政理念。
事實上,在民生層面,今年年初已加風四起,行政長官在市民面臨通脹猛於虎的威脅當前,是否有及早適當的紓困措施,向公眾宣示。今年上半年現金分享過後,今下半年現金分享有何安排,上週社會工作局局長、社會保障基金會主席、衛生局局長、教育暨青年局局長等等一眾官員在立法會都無法回答,必須行政長官有一個說法。特區政府可否下決心調動資源改革經濟援助補貼制度,在依據最低維生指數支援全無工作收入家庭的基礎上,把援助補貼範圍擴展至收入低於最低維生指數一點五倍的家庭的問題,以及可否調動資源讓本地永久居民當中的長者都能夠獲得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的養老保障的問題,都牽涉重大公共資源調動,實須行政長官有所指示。如何落實行政長官關於公共房屋應有輪候期的承諾,運輸工務司司長在立法會未能回應,也須行政長官具體說明。
行政長官在政制發展的層面,曾承諾廣泛聽取意見,按照基本法規定處理政制改革。現在經過研究之後,行政長官在如何讓所有十八歲以上特區永久居民參與投票選舉行政長官,各區市政民生事務的代言人如何讓各區市民投票揀選,以及立法會如何增加直選減少官委間選議席等方面,應及早向公眾交代。
為了加強政府領導層與立法會的溝通,並藉此及時公開交代施政進展,本人建議,除了行政長官應當至少一年三次來立法會答問之外,特區政府還應進一步安排掌管各大施政範疇的主要官員,在每年年中前來立法會交代施政進度,與議員檢討辯論當下的施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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