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產霸權肆虐濠江方舟何處
高官冷面阻人上樓百姓流離
當今澳門特區房地產霸權當道,樓價租金水平遠超前於一般市民能分享到的經濟成果,一般小市民和青年中產者辛勞工作所得,以及小商號艱苦經營所得,都只能源源不絕供奉房地產霸權。這個房地產霸權還有四大護法,分別是:舊區重整七成強拍法;土地厚顏利益輸送法;經濟房屋阻人上樓法;城市規劃以無法為有法。
二零一零年香港舊樓拆建強拍由九成降到八成早已引起強烈爭議。香港八成強拍條例通過後,向舊樓戶主收購的發展商已立即壓價;強拍成數低,剝削被收購戶利益的作用十分明顕。澳門特區政府隨即在二零一一年提交的舊區重建法案更進一步要實行七成開標徵購,更令地產霸權耀武揚威,與香江試比高!七成強拍,加上有青洲城縱容暴力拆屋先例可援,舊區重整的居民恐怕將重重被整,禍在將來。至於,土地厚顏利益輸送,則在眼前陸續發生。
特區政府於去年七月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聲稱「已詳細分析超過100宗閒置土地個案」,又表示「對於具備合適條件的收回土地,將會研究用作興建公共房屋或其他有利產業適度發展的項目」,可是,這幾個月來,只見囤積不發展超過二十年,超過十九年,超過十八年的土地,卻陸續獲政府協助,以更換土地,更改用途,改建高層等手段給予發展圖利。即使面對諮詢、公聽程序,而對公眾質疑,政府官員仍是厚顏以赴,神阻殺神,佛阻殺佛,堅決成全賤價批地利益輸送。再加上城市規劃一貫諮詢研究而不立法,破壊山體,縱容屏風樓,完全有辦法。
只有八百八十個單位的永寧經濟房屋在零七年初開始復建,原定零八年底可以落成使用,但直至二零一一年的今天,永寧經屋在外觀上已建成多時,但號稱急民所急的特區政府對經濟房屋輪候戶迫切的期盼視若無睹,堅持拖延分配,阻人上樓。永寧經屋是不是要等到新的經濟房屋法律制度通過之後才可以分配?官員又厚顏不回應。
事實上,本來政府施政方針早已承諾二零零九年第二季推出新經濟房屋法並隨即再接受申請經屋,如果不是甩底的話,也永寧廣場經濟房屋早就可以在新法之下配售。可是,二零零九年是小圈子選舉年,在小圈子黑箱作業之下,房地產霸權施壓,結果是推倒重來,重新再研究,施政方針的承諾以及市民的期盼,被棄如敝屣。眾多房屋政策諮詢研究機制把經濟房屋上樓條件弄得愈來愈複雜,仍未心滿意足,直到連本已歎慢板的永寧經屋都不能不終於建成之後,暴露出阻人上樓的怪現象。
本人促請特區政府無須為房地產霸權保駕護航,無須迴避在萬九公屋規劃之外再進一步增建公共房屋。行政長官叫停拍賣作建細面積單位的兩幅土地,毫無疑問都是政府可以動用並且適宜建造住宅的土地。特區政府應當把已被行政長官叫停拍賣作建細面積單位的兩幅土地,立即重新規劃,投入興建公共房屋,以顯示特區政府在萬九公屋計劃之上再增建公共房屋關顧中產與基層民生的決心。
為了落實特區政府把具備合適條件的收回土地用作興建公共房屋的承諾,現在特區政府應當說明,在已審核超過100宗閒置土地個案中,包括五幅已獲行政長官批准啟動宣告批給失效程序的個案,究竟有多少可用作興建公共房屋的土地。
事實上,即使不是收回土地,特區政府也可以在個別協商改批地用途的合作中,規定發展商提供一定比例的公共房屋。特區政府所謂活化工業大廈的政策,亦應當要求活化工廈改建樓宇提供不少於百分之五十的公共房屋單位。
本人認為,這些透過批地協議在房屋發展合同中規定取得的公共房屋單位,可以用作社會房屋、經濟房屋或其他新類型的公共房屋。為了保留政府施政的靈活性,在法制上應當容許經濟房屋、社會房屋等,既可以由政府房屋局建造,亦可以透過房屋發展合同取得。審議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應當注意保留政府施政的靈活性,不要自縛手腳。
此外,本人重申在審議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的表決聲明:由於法案存在重大筆誤和爭議性,必須再詳細審議調整和修正筆誤,而眾多已長期輪候經濟房屋的家庭正焦急等待去年已建成的永寧廣場經濟房屋的分配。在此提請特區政府,不要因為法案的重大筆誤導致延誤立法,而繼續拖延永寧廣場經濟房屋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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