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最近內地藝術家艾未未先生在機場於違反其個人意志情形下帶走,至今下落不明。就此,新澳門學社希望身為憲制上澳門居民在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代表的閣下,行使國家《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和作為人民代表的固有責任,關注公民遭未經法律規定的司法程序任意逮捕的嚴重蔑視法治問題。
若有罪犯在內地被依法逮捕,其家人必應被知會有關人士的情況及去向。而在艾未未「失蹤」後,其家人被迫以尋人啟事方式追查其下落。只見政府逃避正面回應問題的同時,官方媒體透過評論、報導不斷發動對艾個人形象的攻擊。此為虛怯的表現,與公權力「依法行事」時應有光明磊落、正義凜然大相逕庭。目前對艾未未的處理方法「人格謀殺」多於「依法調查」。
「法治」對於我國廣大群眾並不陌生,祖國政府無時無刻宣傳灌輸「講法治」。無論在電視節目名稱、街道標語、甚至電視晚會司儀講辭都標榜著「法治」社會。除了「法治」,長久而來內地政府亦不斷宣傳呼籲民眾要「講文明」。自身卻帶頭漠視「文明」與「法治」,內地政府是否在為自己製造最大的悖論?
當中國政府不斷想在世界舞台「站起來」的時候,在面對各國批評時,一時以「依法辦事」反擊,但一時又以「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對抗。難怪會被視為「高經濟成就;低文明舉止」,宛如只是手握巨富的野蠻人。當溫家寶總理痛斥社會「道德滑坡」時,應要檢討政府如何以身作則,體現「講道德」的模範角色。
希望全國人大澳區代表們本著良心,關注國內公民基本權利及法治社會狀況,以協助中國能成為各國公認的「禮義之邦」。
新澳門學社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