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澳門特區政府聲稱要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宜居之城,而達致有關的目標,本澳的空氣環境狀況應處於國際標準之上。城市產生空氣污染的一個最大來源就是汽車尾氣排放,儘管有關當局一直以來與汽車入口商有相關協定,要求進口新汽車有較高的排放標準,但一直仍未有法例作出規管,對於現時於本澳行駛的各類型機動車輛的尾氣排放,也缺乏相關政策促進。本澳在相關法律和政策仍欠缺的情況下,控制尾氣排放減少廢氣的情況在先進發達地區中很自然地淪為落後地區的水平。
相比之下,鄰埠的香港在過去十年已分階段推行一系列控制車輛廢氣排放計劃,並已按照歐盟第五期作為排放標準。針對重型和公共用途的柴油車輛,實施補貼換置較高標準更環保的新車。香港政府實施嚴厲措施對有關之車輛作檢測和處罰違反排放標準的車主,態度堅決。香港立法會更於2010年1月通過《2009年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修訂)規例》,全方位控制尾氣排放。
回看澳門,環境保護局去年曾表示,正制訂《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並年內完成。直至今年六月二十八日,張紹基局長在接見環保車團體時表示,已完成制訂《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草案,但仍未透露行政法規的公佈時間。
特區政府控制車輛尾氣排放的標準和力度,遠遠不及鄰埠的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到今天才打算推行歐盟四期排放標準,而香港早已實行歐盟五期排放標準。按道理政府應加快推行相關政策和訂立較高的排放標準,但在環境保護措施上一個標榜世界性旅遊休閒的宜居之城,竟不及一個國際金融大都會,而與歐盟四期重型柴油車輛比較,歐盟五期同類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約少百分之四十(見附件)。
最近,新一家巴士公司所購置的新巴士,大多仍屬歐盟三期標準。有關當局在仍未正式公佈政策以歐盟四期為排放標準之前,竟允許該巴士公司引入舊標準的車輛。除令人質疑巴士公司是否利用政策漏洞外,有關當局也置本澳環境保護於不顧,有違綠色出行、綠色公交的理念。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何時公佈《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以及參考鄰近地區做法,推行嚴厲的政策和措施對全澳重型車輛尾氣排放作出檢測和處罰?當局又會否提供優惠措施如協助更換較高排放標準車輛,抑或對舊有車輛加裝粒子過濾器,減少路面廢氣排放造成之污染?
二. 作為要打造一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宜居之城,對汽車尾氣排放的規管,特區政府是否同意要比鄰埠香港的標準還要更嚴苛?尤其在不斷提出綠色出行、綠色公交的口號外,對現在巴士的尾氣排放管制上,是否應儘快提出並執行相關政策和措施,對新一家巴士公司在未有政策規管前大量購入舊標準歐盟三期的巴士,政府如何作出解釋,此舉是否和政府的環保政策理念相違背?
民主智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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