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滯後,已廣受公眾批評。豈料,特區政府自己精選明列在二零一一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內作為明確施政承諾的法改項目,又陸續不能兌現。民主昌曾經提出書面質詢,促政府當局正視已明確承諾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之法改項目彈票危機,踏入下半年,不僅書面質詢未獲回覆,且質詢所提及的承諾法改項目竟全部彈票。因此,民主昌於今年七月七日就特區政府承諾法律改革工作的失信滯後問題,提出口頭質詢,促政府承擔責任。可惜,立法會竟在八月十五日會期完結前都一直不開口頭質詢會議,這份七月七日提出的,內容具明確時效性的口頭質詢,竟不獲得立法會在這個會期內處理,讓官員避過關鍵時刻的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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