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隨著本澳車輛的不斷增加,再加上道路工程的展開,有關當局又遲遲未能推出有效控制車輛增長和改善道路駕駛安全的措施,遂令本澳的交通事故不斷增加。據交通廳資料顯示,今年一至十月交通意外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八,違反道路交通規章同比增近一成七。統計資料亦顯示,今年以來,已有十一人死於交通意外,超去年全年總數。
至於在本月九日發生在友誼大橋的電單車意外,導致男乘客不幸身亡的事件,更顯示出問題的嚴重性。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在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回覆本人於今年四月二十一日關於電單車過橋的安全問題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電單車在大橋上的行駛安全,持續研究多項措施,並結合社會提出的建議,尋求可行方法。」但現時有關部門除了在友誼大橋靠近澳門及氹仔兩個主橋與引橋的交匯處,安裝可分離式的彈性柱式輪廓標外,並未見有更有效和可行的措施推出,以確保電單車往返澳門半島和離島的安全。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本人曾於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就電單車使用西環大橋下層車道的問題作書面質詢,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在今年八月三日書面答覆時表示:「若要開放西灣大橋下層車道給予電單車使用,有必要對其通風系統、護欄、分隔帶、照明系統、通信系統及電子信息系統等進行大量的改善工程」。同時以輕軌第一期配套工程正排期展開為由,認為「現階段不宜對西灣大橋下層車道進行改善工程,亦不具備條件開放予電單車行駛」。查社會上要求開放西灣大橋下層供電單車使用的建議,並非最近之事,惜有關當局遲遲未有行動,反而不斷以各種藉口來推搪,令電單車的駕駛者,失去一個在不良天氣下可以安全行駛的選擇。請問有關當局在汲取多次電單車過橋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教訓後,會否認真考慮開放西環大橋下層供電單車行駛的建議,進行相關的改善工程,盡快開放西灣大橋下層給予電單車駕駛者使用,以免不幸的事情繼續發生?
二. 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道路交通法”執行以來,車輛的駕駛者在駕駛途中直接使用手提電話通話的情況並未有所改善,個別駕駛者的駕駛意識和態度亦十分惡劣。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已有計劃增添設備和人手,以加強檢控駕駛時直接使用手提電話的駕駛者?同時會否修改有關法律,在罰款的同時加入違例扣分制,以協助個別不良駕駛者改善其駕駛態度?
民主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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