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以4:23否決了政改辯論動議;其中直選議員投票是4:7(陳偉智、區錦新、高天賜、吳國昌贊成,何潤生、李從正、麥瑞權、梁安琪、陳美儀、吳在權、陳明金反對,關翠杏缺席);官委及間選投票是0:16。其實,如果民主昌的主張真的是捏這事實無中生有偷樑換柱,又怕甚麼通過正式的大會辯論?又何以不通過正式的大會辯論深入揭發全面批判?如果政府諮詢文件指定選項的2+2真的是主流民意主流方案,又怕甚麼公平列出各選項透過民調、投票,顯示市民的主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