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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索資料追查焚化爐灰燼處置
敬啟者:
謹就公共利益事項,根據第3/2000號法律第二十九條及《議事規則》第二條d項的規定,提出向特區政府索取資料,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
要求索取資料
為回應澳門離島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本人辦事處人員再次前
住於位九澳聖母馬路旁的飛灰場棄置場視察,發現相比2010年底進
行視察時,現時已經不見車輛進出該飛灰場,亦不見有工作人員在內
工作,有明顯跡象顯示該於位九澳聖母馬路旁的飛灰場棄置場已停止
運作。可是,環境保護局從未對外公佈上述飛灰場已停止運作,更重
要的是,沒有公佈現在新的飛灰會運到何處棄置處理。為此,本人基
於公眾利益,向行政當索取資料如下:
為此,本人向特區政府索取下列資料:
一、 說明九澳聖母馬路旁的飛灰場棄置場是否已停上運作;若然,請說明停止運作之日期。
二、 當局針對九澳聖母馬路旁的飛灰場棄置污染環境及影響附近居民建康的已實施及會進一步實施的各項措施。
三、 現在由焚化爐產生的飛灰運往本澳的新地點,及相應之環保措施。
四、 倘非是運往本澳的新地點處理,則請說明輸出的目的,以及相應配合巴塞爾公約處理廢料規定之相應措施。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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