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就公眾關注收地爭議提質詢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書面質詢
澳門特區近期連續出現收回土地爭議事件,當中因缺乏政府明確的
解釋交代,令特區政府的誠信受公眾質疑。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以便特區政府解釋交代:
一、 特區政府採取跨部門行動在九澳村拆屋收取土地,引發暴力衝
突,引起公眾關注。其中,令公眾質疑而有損政府誠信的焦點,
是特區政府可以接受發展商送贈其圈佔或收購得之離島涉沙紙契
土地,而同時有默契地把土地以補地價批租方式給予發展商使
用,但涉沙紙契土地原居民卻不能以同樣方式跟政府轇轕。特區
政府可否公開解釋交代,說明離島土地交回政府同時獲批租的機
制,可否公平實施,抑或是親疏有別?
二、 特區政府拆屋收地禍及鄰居的問題亦廣受公眾質疑。特區政府採
取跨部門行動拆屋收取一幅土地期間有居民稱拆卸工程引致附近
樓房受損,土地工務運輸局事後聲稱暫停工程,並委託土木工程
實驗室檢測樓房結構安全,但無辜受影響的住戶向立法會議員反
映,在已有明顯裂痕的樓房內生活日夕擔憂生命安全,且深感受
政府欺負。現在特區政府可否立即向相關住戶證明受影響樓宇的
安全性?特區政府會否為無辜受損的樓宇住戶提供補償或協助維
修?
三、 近期羅若翰神父街(俗名桃花岡)民間收地爭議,亦引起公眾關
注。由於該處土地一直由特區政府民政總署視作公共地方安排佈
置及發出多個小販牌,令公眾感到公共地方突然變成私人地感到
錯愕。唯根據物業登記及法院判決文件,該地卻在特區成立前老
早已被登記為私家農地。一系列關於政府是否依法施政的問題,
包括特區政府有何根據可以一直把私家地視作公共地方行便管理
權發出小販牌,特區政府倘有理由在該地段行使管理權又有否基
於公共利益就該地段被和平佔有案件向法院適時提供資料,以及
當中有否官員須問責等,均廣受公眾質疑。特區政府可否就此公
開解釋交代?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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