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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質疑巴士追溯加費耗十五億公帑
促提交立法會就重大公共利益公開辯論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五日
書面質詢
去年六月底交通事務局突然透露已收到三間巴士公司提出調整
服務單價的申請,並已按照合同規定審批,打算調升各類服務的單價
百分之二十三點三,進行最後行政程序之後將刊登《政府公報》正式
公佈。鑑於去年實施巴士新模式後巴士意外頻生,班次不足的投訴亦
此起彼落,在這情況下無須公開諮詢便突然批准調升各類服務的單價
達百分之二十三點三,實令公眾難以接受。特區政府面對公眾群情洶
湧,終於暫緩批准加費。
去年提出巴士服務費加百分之二十三點三聲稱是按公式計算,但
這條複雜的公式只是官商閉門定出來,從未經立法會審議,市民亦不
知情,現在也沒足夠資料支持公式的合理性。事實上,巴士服務轉新
模式已做成對公司收入很有利的環境變化。巴士服務採新模式後,巴
士行車里數總體已增加了六成,而巴士服務費是接行車里數計收的,
雖遏止了百分之二十三點三增幅,政府付出巴士服務費其實已經增了
六成。今年二月政府突然透露要追溯至去年下半年調升巴士服務單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