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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口頭質詢要求公開交代巴士加費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以及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a)項、
議事規則第四篇第二章第一節及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決議第二章的規定,要求召集質詢政府工作的全體會議,提出要求
政府官員口頭答覆的質詢。質詢事項及問題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
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
去年六月底交通事務局突然透露已收到三間巴士公司提出調整
服務單價的申請,並已按照合同規定審批,打算調升各類服務的單價
百分之二十三點三,進行最後行政程序之後將刊登《政府公報》正式
公佈。鑑於去年實施巴士新模式後巴士意外頻生,班次不足的投訴亦
此起彼落,在這情況下無須公開諮詢便突然批准調升各類服務的單價
達百分之二十三點三,實令公眾難以接受。特區政府面對公眾群情洶
湧,終於暫緩批准加費。但其後又要追溯加費,進一步引起公眾質疑。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巴士服務採新模式一年後,巴士行車里數總體已增加了六成,
而按行車里數計收的巴士服務費已經暴增了六成。在此背景下
,去年六月底突然透露的調升巴士服務單價百分之二十三點三
事件,特區政府面對公眾強烈反對,本來已順應民情決定遏止
加費,並聲稱就將來費用調整引入服務質素評量的機制。其後,
根據政府財政預算,乘客集體運輸公共服務開支又將隨著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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