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提質詢促正視人力資源與產業發展關係
新機制吸納外地生工作易激發矛盾
應抓緊粵澳合作投資產業澳人發揮機會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書面質詢
日前南沙合作投資在澳門簽訂了逾一百七十億元協議,進一步標示澳門特區短期的產業投資方向。
不少本地年青人擔心近期關於以新機制讓外地生留澳工作的於求會嚴重打擊本地年青人的就業條件。也有指個別高校可藉此宣傳,把學生證當工作證,大招內地生。事實上,一般有專業發展潛質的人力資源,必須有產業投資提供磨練機會才可以發揮所長的,否則就會因學非所用而無從發展潛力。故此,必須客觀分析人力資源與產業發展的具體關係。
澳門特區十年來纍積的財富,結合內地政府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提供的有利合作條件,由現在至二零二零年這段期間內,應該會陸續建立各項新產業投資。不過,主要投資落實的地點,將不是在澳門特區本土之內,而是在珠海橫琴、廣州南沙等等一帶周邊地區。若單計澳門本土,將來短期內產業多元化難有進展。因此,未來可預見的投資,只有幾個博企的新項目。反之,不僅橫琴各大投資項目如箭在弦,日前南沙合作投資又在澳門簽訂了逾一百七十億元協議。
利用澳門的財富資源,結合鄰地的有利條件建立新產業,這樣的發展是符合比較優勢的經濟規律的。當前要審慎的是必須真正講效益調動優勢資源建立可持續的產業,避免錯投於產能過剩的政績項目。必須面對的客觀效果是澳門特區短期內難有重大新產業投資。
同時,在此情況下,澳門本地的年青人,在澳門特區本土提供主流工作機會的僱主,仍然是博企和政府。尋求參與多元產業工作,將要嘗試涉足周邊地區。特區政府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直接注資合作和統籌推動本地資源投資合作建立周邊地區多元產業的同時,應當掌握好應有的參與決定權,切實協定機制,為來自澳門特區的人才提供專業工作歷練的機會。例如籌備最早的中醫藥產業園項目,應當悉心安排,應可為澳門的年青中醫藥及技術人員獲得專業提升機會。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政策研究辦公室與人力資源辦公室有否客觀分析吸納人力資源與產業投資發展取向的具體關係?有否正視下一階段新產業投資主要落實的地點,將不是在澳門特區本土之內,而是在珠海橫琴、廣州南沙等等一帶周邊地區的經濟現實,以新機制吸納外地生工作易激發矛盾?
二、 特區政府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直接注資合作和統籌推動本地資源投資合作建立周邊地區多元產業的同時,有否掌握好應有的參與決定權,切實協定機制,為來自澳門特區的人才提供專業工作歷練的機會?有否初步計劃措施向澳門居民交代?
三、 籌備最早的中醫藥產業園項目,應當悉心安排,應可為澳門的年青中醫藥及技術人員獲得專業提升機會。據行政長官指示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於去年十一月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所透露,作為相關配合措施,特區政府積極進行中藥師註冊、中成藥註冊等立法工作,籌備建立中藥專業人力資料庫,加緊進行中醫專業資格審核研究,亦會藉該投資項甩推動粵澳中醫藥追校合作培養人才。事隔半年,這一系列工作有何進展?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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