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提質詢促系統升級應付水患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書面質詢
近期澳門特區市面經常暴雨成災,往往導致街道積水難消、陸上交通癱瘓、店舖水浸、南輛沒頂,連早已設機制的暴雨停課預警通報,也因通報不及時令學生及家長怨聲載道。理應統籌城市排水系統升級換代回應挑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卻公開推諉於「各部門已盡力」、「無奈雨水太大」。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儘管已有眾多政府部門介入城市排水系統事務,而導致水患難消亦涉多方因素,但整體而言,在政府多年修修補補之下,水患卻嚴重化,根本上是因為澳門特區城市急速發展,造成城市環境全面變化,連落入城市排水系統的雜物亦已倍增,故此特區政府有責任運用城市經濟發展帶來的鉅大財政資源,下決心投資於澳門島及離境整體城市排水系統的升級換代,以回應城市發展和不排除降雨量增加的前景?
二、 統籌澳門特區城市排水系統之升級換代,是否應屬運輸工務司司長的問責範圍?現在行政長官會否責令運輸工務司司長立即統籌相關工作,抑或需另托高明?
三、 在暴雨停課預警通報方面,特區政府是否應與時俱進,因應市面交通擠塞,通行日益不便,以致學生雨天上學已被迫提早出門的現實情況,在第6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基礙上提升暴雨暴風停課預警通報機制?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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