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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自己查自己
巴士監管問題須獨立調查及高官問責
11/6/2013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審計署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報告揭露政府監管巴士服務的一系列問題,特區政府官員未能妥善回應,特區政府未有獨立機制徹查涉官商勾結漏弊,而政府領導層更未有執行問責。事件對特區政府管治誠信構成重大影響。
審計署報告揭露政府監管巴士服務的一系列問題當中,巴士公司在交通事務局已佈置系統設施和安排現場查核監管之下,竟可以選擇有顯著數量在非繁忙時段多發車,甚至發全程空車騙取公帑,涉嫌官商勾結縱容利益輸送最為令公眾無法接受。
今年六月六日,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及交通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委員會閉門會議內就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作出說明。本人在會議中指出政府在會議中提出新巴士服務模式推行三年至今,人均乘車次數增加百分之二十三,但對比之下,政府過去提供資料,新巴士服務模式推行一年時,行車里數已經增加了百分之六十,而巴士服務費正是按行車里數付款的。本人當面提問,新巴士服務模式推行三年至今,行車里數已經增加了多少?
可惜,政府在會議中和會議後均未能回答相關資料。事實上,政府預算三零一三年的乘客集體運輸公共服務開支,由去年的六億八千四百萬元再激增至十四億五千八百萬元,增幅超過一倍!
本人重申,特區政府應以獨立調查機制全面徹查,絕不應任由涉嫌官商勾結縱容利益輸送的實體自行檢討。特區政府領導層應該正視,此種「自己查自己」的安排,將令公眾質疑政府縱容涉事者「執好盤數」胡混過關!
交通事務局官員在事發之後已向公眾傳媒表明不考慮向公眾道歉,而作為主要官員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又未有在政治問責層面作出交代。行政長官應當就此執行高官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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