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1/2014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第12/2013號城市規劃法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可是,在上述法
律正式生效前,特區政府在全無公開諮詢之下,突然於今年一月四日
公佈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政府官員此舉令公眾質疑是刻意
迴避即將正式生效的城市規劃法的法制程序,迴避應有的公開諮詢和
城市規劃委員會之審議。氹仔北當地居民對此修訂竟完全沒有參與機
會。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在未有公開諮詢公眾之下,突然
大幅增加建築高度,甚至把農用地建九十米高樓,更令公眾質疑存在
利益輸送。
本人認為,既然城市規劃法即將於今年三月一日實施,特區政府
應當督促各部門認真準備執法,為依法進行城市規劃公開諮詢作好準
備,並在此促請促請特區政府為突顯尊重法制程序之精神,暫撤回修
訂,作好準備吸納氹北及全澳居民的意見,依照城市規劃法的程序處
理。
特區政府突然修改氹仔北區都市化規劃,已引起公眾質疑,而運
輸工務司司長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對於在城規法生效前是否續有
搶先修訂部份規劃,包括南灣湖CD區規劃,均未能正面回應,更引
起公眾憂慮。必須指出,南灣湖CD區之發展,既直接牽涉澳門世界
歷史文化城區之景觀維護,而牽涉填海新城B區之低密度發展配合。
現在公眾開始憂慮今年三月前有搶先修改規劃的偷步行為,特區政府
應當公開承諾,不會在城市規劃法正式生效前搶先修訂部份規劃,包
括南灣湖CD區規劃。
為了迎接城市規劃法生效應隨即展開的城規工作,特區政府應當
作好準備在今年內盡快依城規法推行澳門世界歷史文化城區之城市
規劃和新城填海城市規劃的諮詢,並公開說明尚有什麼區域的規劃亦
會在今年內依城規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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