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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014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議程前發言
新年伊始,特區政府交通事務局馬失前蹄。交通事務局局長主動公開表明在純電召的規定條件下訂立電召的士新合約,卻在黑箱作業中以只有六成純電召的條件下,六四方案新合約已經簽訂。政府顯然沒有預先就公司可以不接納純電召條件的情況作出革新部署,例如轉為開競投容納新經營者或轉為相應增發的士牌予現役的士司機,乃致臨時腳軟,馬失前蹄。
特區政府處理公共批給或服務合同終結時之後續部署屢屢拖拉誤事,電召的士合同問題成為時事熱點,而在其餘領域實亦存在相類情況。事實上,過去在電訊、巴士、電視等各領域均存在沒有趁合約完成(或失效)進行革新及早部署,導致勉強拖拉延續舊制妨礙革新開放的局面。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及早糾正,明確部署,亦適宜透過來立法會公開交代,挽回公信。特區政官員適宜就這些公共利益事項主動前來立法會公開完整交代,說明善後部署,避免一再重蹈覆轍,落等人仰馬翻。
現在公眾憂慮新合約規定的六成純電召能否有效監管實施,更憂慮新合約延續九個月後仍會因公司面對同樣的盈利問題(現在公司因純電召盈利困難而難以接受,但九個月後仍會面對同樣問題)而不能落實百分之百純電召。特區政府應當盡快主動來立法會完整交代,說明相關部署,以及說明整體的士發牌監管的革新部署,包括有否籌備進行相關立法工作。
現時澳門特區政府對於今年四月有線電視合約完成後的善後部署、糾正巴士服務模式違法問題的善後部署,臨時接管破產巴士公司服務後的善後部署,均被公眾質疑處於勉強拖拉延續舊制的狀態,特區政府應當盡快主動來立法會完整交代,說明相關的公開競投或革新部署安排,包括有否籌備進行相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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