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揭發測攝衝紅燈及超速設備續效低劣
民主昌要求提供資料清晰交代免浪費公帑
敬啟者:
謹就公共利益事項,根據第3/2000號法律第二十九條及《議事規則》第二條d項的規定,
向特區政府提出查詢索取資料,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要求查詢索取之資料
據審計署2014年2月公佈之《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在審計調查期間,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之檢控比率只有0.5%,固定測速系統成功檢控比率只有17.85%。在審計調查揭發相關設備績效低劣之後,當局再耗用公帑作出補救,但成效未明。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當局應提供資料清晰交代。
為此,本人要求索取下列資料:
一、 特區政府購買、維修上述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涉及的開支。
二、 特區政府當局購買、維修上述固定測速系統涉及的開支。
三、 特區政府在審計調查揭發相關設備績效低劣之後再耗用公帑改進設備之後,現時檢測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之檢控比率以及固定測速系統成功檢控比率。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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