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十月善豐花園大廈陷爆柱倒塌危機,小業主痛失家園,曾蒙行政長官親臨慰問給予承諾。過去兩天善豐花園小業主曾經在沙梨頭海邊街善豐花園對開的馬路集會表達訴求。小業主深感政府部門一年多以來處理善豐花園事年的取態跟行政長官承諾有差距,又感到派代表閉門商談一再徒勞無功,現在除了期待由三月中拖到三月底,再由三月底拖到四月的補充調查報告外,仍然期望行政長官撥冗安排再次與全體小業主會面,以安民心。

城市規劃法已經於今年三月生效。城規審議的透明度,城市規劃工作的及時性,深受公眾關注。
城規法之前,發生了氹仔北區都市化規劃搶先修訂,被公眾質疑利益輸送的風波。其後行政長官承諾在城規法生效前不會批出涉及氹仔北區都市化規劃修訂的任何發展項目,亦不再搶先修訂其他區域的城規,包括特首透露認為急需處理的南灣湖CD區規劃。
另一方面,填海新城進一步的城市規劃諮詢將於今年十二月啟動,但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作為房屋發展長效機制的土地儲備分類數量仍未確定。
本人認為,特區政府在今年上下半年,應當及時有序展開城市規劃與房屋用地的公開諮詢定策。把總體城市規劃,原已準備優先展開的詳細城市規劃,在城規法實施前已具緊急爭議性的局部地區城市規劃,以及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土地儲備規劃都推出台前。
城市規劃法既已生效,本人建議特區政府在今年上半年立即推出總體城市規劃方案進行公開諮詢,讓各項詳細城市規劃得以在配合總體規劃的基礎展開。
本人建議特區政府在今年上半年透過公開諮詢,具體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作為房屋發展長效機制所需的土地儲備,及早設定填海新城須用作興建經濟房屋的土地板塊、用作興建社會房屋的土地板塊、用作按本地居民的具體房屋需要創新提供首次置業居所、先租後買居所、長者宜居屋苑、舊樓換新居所等新模式房屋供應的其餘住宅地板塊,以便作為啟動填海新城城市規劃設計的基本要求。
本建議特區政府作好準備,於今年下半年在配合城市規劃的基礎上,優先就歷史文化城區的城市規劃,一度受公眾質疑偷步的氹仔北區都市化規劃,特首透露認為急需處理的南灣CD區規劃,以及包括填海新城澳人澳要素的填海新城城市規劃,依城規法程序進行詳細城市規劃的公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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