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促交代動物法立法籌備進度
敬啟者:
謹就公共利益事項,根據第3/2000號法律第二十九條及《議事規則》第二條d項的規定,向特區政府
提出查詢索取資料,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要求查詢索取之資料
前民政總署主席譚偉文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函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聲稱有關保護動物法的法案已草擬文本,可望於當年提交立法會,但事實上當年特區政府沒有向立法會提交該法案。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民政總署黃有力主席聽取保護動物團體人士關於促請盡快提出保護法及明確對殘酷虐待動物作刑事處罰的意見,本人亦列席其中。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朱琳琳局長於今年二月二十四日函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則聲稱已針對動物保護法草案中關於殘酷虐待動物的嚴重達法行為,審慎客觀地引入處罰制度。可是,有否引入刑事處罰亦未見說明。
為此,本人要求索取下列資料:
一、 特區政府籌備動物保護法的工作進度,包括涉及民政總署、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及行政會之處理情況。
二、 對於殘酷虐待動物作刑事處罰的研究成果。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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