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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質疑學府打壓學術言論自由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書面質詢
今年六月以來,公眾傳媒陸續報導及揭發本澳各高等教育機構各種涉嫌政治壓制學者,甚至粗暴壓制學生支持學者發聲的表達自由與傳媒採訪自由的事件。繼澳門大學有學者因參與社會活動後涉嫌遭校方提起紀律程序,又有聖若瑟大學教授因發表政見而被解僱。此外,續有消息傳出多名接受傳媒訪問時經常批評政府的學者,涉嫌被校方以不同方式打壓,如不獲續約、處分和警告。事件已陸續在本地及外地傳媒報導,引起壓制學術自由和表達自由的憂慮。(註)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在公眾傳媒陸續報導及揭發本澳各高等教育機構各種涉嫌政治壓制學者,甚至粗暴壓制學生支持學者發聲的表達自由與傳媒採訪自由的事件後,行政長官於六月底重申特區應尊重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亦表示會了解和分析事件。特區政府對此有何跟進分析交代?部份事件涉及作為公法人的高等教育機構,是否更應主動檢討,回歸尊重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原則,向公眾交代?
二、 特區政府二零零五年一度提出高等教育制度法諮詢文本,也曾準備邀外界獨立機構評鑑本地高等教育質素,但高等教育制度法至今未實現,而評鑑本地高等教育質素也一直未實行。特區政府會否及早籌備高等教育制度法和邀外界獨立機構評鑑本地高等教育質素,以及在立法和評鑑中著重學術和表達自由之維護?
三、 學者涉因發表政見而遭無理解約,揭示教學人員缺乏職業保障的問題?是否須採取措施,包括倡導教授終身聘用制度等,以落實勞動關係法第六條第二款關於不得因政治或思想信仰而被剝奪就業權利的規定,保障學術自由?推而廣之,在非高等教育範疇是否亦應採取措施加強教師職業保障,引入長期聘任制度或教師不得遭無理解聘之規定,讓教師發揮專業自主?
民主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註:本地及外地公眾傳媒部份相關報導見下列網頁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4-06/24/content_913387.htm
http://www2.hkej.com/instantnews/current/article/394867/%E6%BE%B3%E9%96%80%E6%94%BF%E8%A9%95%E5%AD%B8%E8%80%85%E5%A4%B1%E6%95%99%E5%B8%AD+%E5%A4%A7%E5%AD%B8%E6%9A%97%E7%A4%BA%E8%B2%A1%E6%94%BF%E5%8F%97%E5%A3%93
http://www.chengpou.com.mo/mobile/m-news/?d=1507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30/18737798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40621/bkn-20140621201024190-0621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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